佛教的婚姻觀:男大當婚.女大當嫁?
寬運法師
日前有網友留言給我問:「男人養小三已不是新鮮事,對此大師怎樣看的呢?」要回答此問題,首先必須對世間「婚姻」一詞,以及男女之間情愛的關係,有一清晰的認識與瞭解,才能正確、客觀地去討論、分析。因此,本文先從社會對婚姻的定義與看法,然後以佛教的角度,去透視愛欲的來源與婚姻的本質,明白了這些根本概念後,婚姻的真正面目,自然就不會再模糊了。「養小三」只是眾多婚姻問題其中之一,希望大家明白了「婚姻」的道德意義與社會責任後,能夠更理性地,以智慧面對婚姻的種種問題。
一、婚姻的社會定義
中國傳統文化提倡「五倫」,如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說:「父子有親、君臣有義、夫婦有別、長幼有序、朋友有信。」五倫中,夫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,可知婚姻是人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依現在社會的共識,婚姻,是指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,並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夫妻關係。婚姻是人類為滿足兩性生理及繁衍下代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選擇。
婚姻定義包含了三個要素,即:
(一) 婚姻必須得到社會的承認;
(二) 夫妻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;
(三) 夫妻和他們的子女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。
因此,婚姻是家庭產生的基礎,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結果。從社會的角度來看,家庭與婚姻,完成了許多的功能,諸如由合作分工而獲得經濟上的保障與安全感、種族繁衍的滿足、子女的教育與社會化、個人獲得情感、心理上的歸屬感與寄託等等。
所以,婚姻家庭是一種社會歷史的現象。但它並不是自始存在、永恆不變的,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,才出現的體現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社會形式。
以我國《婚姻法》為例,它規定了以下幾項基本原則:
第一,實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保護婦女、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。
第二,禁止包辦、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。
第三,夫妻應當互相忠實、互相尊重;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,互相幫助,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。
家庭,可以說是生命的延續,是個人身心調和、價值觀念養成的基礎,是社會組成的基本單位,也是國家社會安定的主要力量。
二、佛教的婚姻觀
1.男婚女嫁.宿世因緣
俗語謂: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。從男女的相親、相愛,進而結為夫妻,成立家庭,負起了生兒育女,撫養教導之責,這是大部份人對生活的共同選擇。有些夫妻十分幸運,彼此一見鍾情,終生相愛,建立了美滿幸福而溫馨的家庭,不過亦有不少的夫妻,婚後才發覺彼此性格不合,時常爭執,矛盾重重,以致一生為情所困,為愛所苦,甚至以離婚為結局,吃盡了婚姻的苦果。
由此可見,婚姻是一種緣份的結合與延續。
佛經雲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未來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人與人的關係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議的,但緣份是從何而來?婚姻既是緣份,就應該知道此緣份有可能是善緣(俗語叫還債);亦可能是逆緣(俗語稱為討債)。
善緣者,會促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,彼此相敬如賓,同甘共苦,終身相愛。逆緣者,可導致婚姻破裂,因愛成恨,反目成仇,苦不堪言。神仙眷屬往往都是少數,許多夫妻都是怨家聚頭,彼此相責,破口相罵,甚至對證公堂,上訴法院,最後婚姻破裂,造成多少家庭悲劇,後悔莫及。
另外更有一些人,有緣無份或有份無緣;在生活中,有不少人情有獨鐘,覺得自己所愛無怨無恨,可是因家庭環境或社會習俗,甚至是事業的因素,彼此之間只有見面的緣,卻沒有終身相伴之份,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;卻永遠不能成為現實生活中的夫妻;甚至有一些情侶將要結婚時,對方突然因病死亡或臨時變卦,而使另一方頓失依怙,悲痛欲絕。又有些情人既有緣亦有份,可惜婚姻如過眼煙雲,剎那即逝,只有留下過去的記憶,卻不能終身相愛,永遠相隨。
由此可見,緣份其中所包含的,也就是「業力」的牽引,因此婚姻的本質,並不是永恆的、不變的,反而是無常的、不實的,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,而是要認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。
2.貪愛為本.男女結合
在《長阿含.世記經》中說到人類起源的問題:「光音天」的天神,本來過著平靜安逸的生活,後來,由於「末世洪水」的暴發,連二禪的光音天亦被波及,世界變成一片漆黑大暗,其中一些天神,便開始流竄到這一個「欲界」的「閻浮提洲」世間,他們原本都具有「歡喜為食,身中有光,神足飛空」的超能力,但後來因貪食「地味」的緣故,身體日漸變得粗濁憔悴,而開始失去了原先的飛行本領,就這樣一步一步地,產生男、女二根,開始變成了生活在大地上的人類祖先。可見人類的起源來自貪愛。
另外,在《樓碳經》裏講,原來人都是無性的,因為某個人生了病,一個朋友對他特別關心,給他燒飯,撫摸他,安慰他,結果時間一長,那個被愛的人,就變成了女的,她要感受到溫暖,她需要安慰,漸漸地她變成了異性。這樣就有了男、女。這說明男、女是煩惱性的,執著性的。
因此,從佛法出世間法去看,愛情乃屬於有染汙的貪愛,是欲界貪愛中最基本、最強烈的執著。佛在《四十二章經》言:「愛欲莫甚於色,色之為欲,其大無外。」此色欲,即指性的欲望。人類的性愛,主要由對方的色(整體形象)、形貌、威儀(舉止)姿態、言語音聲、皮膚細滑、人相引起,稱「六欲」,不出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的範圍。《舍利弗阿毗曇論》卷十九說,男女喜歡欣賞異性的身體、形、相、服飾、欲、音聲、瓔珞(裝飾品),想與所愛的異性交合取樂,名「七共染」。佛典中一般將夫一妻之間的愛歸於貪愛,如《俱舍論》卷四雲:「有染謂貪,如愛妻子等」。貪愛,終以我愛為本。《楞嚴經》卷四謂「同想成愛」,即心意的一致產生愛,又說:「汝愛我心,我憐汝色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纏縛。」
佛教在這層次上講是要「破」除的,經中說男女性欲是墮落的,男的看女的是毒蛇,是猛虎,是妖惑人心的,使人無法修行的。其中的真義是使人把欲望這種向外追求的心轉移到道上來。《圓覺經》上講眾生有愛欲,所以眾生造業,系縛於三界輪回當中。如果世界上還有第二種像男女之愛一樣重的欲的話,那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超越了。愛欲是以貪為本的,沒有貪就沒有愛,貪身體的柔軟、貪聲音的悅耳,所以從一開始就要破除,要做一些觀想,觀男女的染汙性、危險性、墮落性,明白它是眾苦之因,使人從迷惑中清醒過來,這是第一層次。
3. 異體同心.宿命同福
第二層次,從世間的立場,從人的角度講,男女的婚嫁、結合,是正常的。家庭、夫妻是維繫社會安定,人類發展的基本要素。沒有子孫,人類不可能延續;沒有家庭,社會不可能成為社會。一個沒有父母的孩子,不可能成為有教養的孩子,通過夫妻的恩愛,對家庭的責任,社會才能成為社會,才能向美好的、幸福的方向發展。家庭、夫妻是社會的基本要素,這是正常的,符合道德、倫理的,非常美好的事情。沒有家庭,就不可能有子孫,沒有子孫,就沒有出家人,就沒有人可以修道了。所以在這個層次上講,佛教肯定夫妻的關、男女的愛情,這是是可以成「立」的,是社會成立的必然基礎。
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三六中,佛謂「貞祥賢良妻,居家善知諺。」《別譯阿含經》卷十二中,佛稱「妻為最親友」,說夫妻應「異體同心」。佛陀並不是勸世間所有的人都出家斷愛,而教導善生、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盡人道。《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》說長者女善無獨要求出家,佛陀不許,令她嫁給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,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。大乘《惟日雜難經》一方面說「有婦不得佛道」,教誡菩薩「見妻子當如見冤家,意莫隨貪愛」,一方面又說菩薩若具四種因緣,也可娶妻結婚:一者「宿命同福」,享受前世共同創造的福報;二者「畢罪」,酬償宿債;三者「應當共生男女」,有共同生子女的業報;四者「黠人娶婦疾得道」,有智能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緣。
由此可見,第一層次的「破」和第二層次的「立」,是同時成立的,在修道的本質上講要破,在人乘上講要立。
4. 貞廉自守.夫妻相敬
在正常的夫妻關係中,佛教對婚姻倫理道德首要的規範是「不邪淫」,在這一基礎上強調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尊敬。
「不邪淫」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「五戒」(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飲酒、不妄語)之一,是直接針對在家弟子制定的,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線。對於出家人而言,必須離欲清修,所以第一大戒是「不淫」(連起心動念都不可以),否則即被逐出僧團。對在家居士來說,在尊重個人意志,合乎國家法律或社會公共習俗的前提下結成夫婦關係,是人口生產、人類繁衍的健康基礎,也是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形式,因此,正當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認可的。《增一阿含經》卷五十中,佛陀教人應「貞廉自守,一夫一妻,慈心不怒」,主張一夫一妻制。佛教反對婚外情、同性戀等。
俗語所謂「飽暖思淫欲」,現今社會問題最多的莫過於金錢及男女色。五戒中的不邪淫戒,必須是夫妻共守的。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問題,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,這種罪業是很重的。男人有錢以後,可能就會忘記親情,所要求的就不只是愛情,而是色欲,有些人以為逢場作戲沒有關係,假戲真演,變得無情無義;有些人自命風流,朝三暮四,左右逢源,甚至「養小三」,事發東窗,最終導致婚姻破裂,家散人離。中國民政部10月初發佈最新的《2010年二季度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》顯示,全國有84.4萬對夫妻在2010年上半年辦理了離婚登記,這意味著每天都有近5,000對夫妻結束婚姻關係。而前一年的前兩季度離婚登記數字為77.1萬對,顯示2010年二季度辦理離婚登記同比增長9.99%。離婚數據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。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擔心的現象。
《長阿含經》卷三雲:「恩愛無常,合會有離」。《佛說五無反復經》亦說:「我之夫婦,譬如飛鳥,暮棲高樹,同共止宿,須臾之間,及明早起,各自飛去,行求以食。有緣則合,無緣則離。」情變之事,歷來習見不鮮,當今更為普遍。專家說:人類大腦中激發愛情的化學物質,在男女結合36個月之後便會耗盡。男子的情欲尤其具有衝動性、不穩定性。現今社會離婚率之高實足為證。
離婚已不只是家庭問題,而且演變為社會問題。夫妻難以終生相守,往往由於現代人感情不成熟或對婚姻的尊重不夠。據專家分析,離婚原因可分為六大類:經濟糾紛、感情破裂、草率結婚、婚外情、異地婚姻、低生育率。其中感情破裂與婚外情,起碼占了過半數。雖謂「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來臨各自飛」、「喜新壓舊」、「見異思遷」乃人之習性,但是同襟共枕、朝夕相對總有難舍難割之親情,何以一朝緣盡,即形同陌路,甚至因愛成恨,反目成仇,各不相識?這實在值得深刻思考。
通常來說,一般世俗男人有錢之後便會作怪,養小三、包二奶、三奶,金屋藏嬌,非但不以為恥,還引以自豪,實在是傷風敗德的行為!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,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,都可能感染性病、愛滋等病毒,然後帶回家傳染給太太,貽禍給後代。所以健康的夫妻,對於性生活要有所節制,即可以避免故意放縱的危害,從而增進家庭的幸福。縱欲是最可畏的,應該「嚴」加防範。佛言:「節己莫淫她,自妻生知足,是故妻愛己,不為他人侵。」這是道德的自製與考慮。因此,男人除了妻子以外的情感與行為,都是不正當的、不道德的,都應該加以揚棄!
就心理層面而言,不論男女,一旦有了外遇,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,因而各種問題接踵而至,不斷衍生,造成夫婦的糾紛、家庭的不和、社會的不安,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。所以婚姻的家庭及社會責任實在不容忽視!
5.夫婦共修.菩提眷屬
因此,佛教特別重視家庭的價值,強調維護家庭的穩定;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尊重,取長補短。對於已婚者,如果有嫖妓和通姦行為,必須嚴厲譴責:「不滿意於自己的妻子,與娼妓廝混,與他人的妻子糾纏,這是人類毀滅的原因。」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中指出: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,料理家務;丈夫對妻子要提供服飾飲食,忠誠愛護。
經中教導青年善生:要盡到夫妻之間的倫理責任,為每天應禮拜的六方之一。丈夫應敬妻、憐念妻子,妻子應愛念夫主、重愛敬夫、恭敬於夫。為人之夫,當以五事「愛敬供給」妻子:1.憐愛,愛妻子;2.不輕慢,尊重對方;3.供給衣物化妝品;4.委付家事;5.念妻親親,善待妻子的親屬。為妻者則以五事「敬順」其夫:1.愛敬關懷;2.備設衣食,照顧好丈夫的生活;3.和言實語;善攝眷屬,善於教育子女,尊長敬老,和睦家庭。
《玉耶女經》中,佛陀教導少婦玉耶:為人妻婦,應做愛夫如母愛子的「母婦」、如妹事兄的「妹婦」、如良朋益友的「知識婦」,或孝敬公婆、善於持家的「婦婦」,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「婢婦」,不做「怨家婦」、「奪命婦」。
所以,妻子要身兼母婦、臣婦、婢婦、夫婦、妹婦之職,把丈夫當成孩子一樣疼愛,當成君王一樣敬重,當成主人一樣順從;像夫婦一樣互相敬重,像兄妹一樣相互提攜。丈夫要當君子憐惜妻子,當英雄保護妻子,當勞工為妻子服務,當禪者給家庭歡笑幽默,當個養活家庭的責任者。
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對夫妻間的關係也有精闢的論述:他在《覆周法利書二》中說,夫妻之間,當常以悅親之心為念。夫妻互相恭敬,不可因小嫌隙,或致夫妻不睦,以傷父母之心。
當代弘揚人間佛教的大德們,都將教導人們如何正確處理情愛、和諧家庭作為佛法實踐的重要內容。如《星雲日記》說:人間佛教對夫妻感情的看法是:「只有愛,才能贏得愛,恨永遠是得不到愛的。」夫妻相處彼此要真誠,互相忍耐與包容,好話不怕多講,會講好話,懂得讚美,如《華嚴經》中言:「常作潤澤語、柔軟語、聞者喜悅語,善入人心語。」加上互相時時製造歡樂氣氛,這樣充滿關愛且富有幽默感的家庭,必然是和樂而幸福的。
6.情愛欲望.淨化超越
如此的話,婚姻就會提升到第三層次,就是「破」和「立」同時存在。有些在家佛弟子,他們懂得了佛法後,明白到情愛與欲望的危害性,知道這是煩惱的根本,但他們不能離開現實社會中的家庭、夫妻、工作、人際等關係,所以他們以清淨的心,用人生的智慧,從事人間的工作、履行人生的責任──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,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顧好,在朋友中與朋友相處好。在社會上不刻意追求金錢、地位,但亦不妨擁有地位、金錢,只要內心是清淨的,用正確的思想,將兩者好好地結合,好好地運用,即不失為好事。
夫妻生活仍然依舊,但不貪著──不以欲望為出發,不以執著心而行事,自己超越的同時,使對方慢慢地受影響,漸漸地也超越出來。這個轉變與淨化的過程,有些人比較快,有些人比較慢。
如果是出家人,則完全離欲清淨,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與弘法利生的事業中去,以自心的解脫無礙去攝受、度化一切有情。
如是獨身的居士,則身居紅塵其行清淨,身雖未出家,而心已出家,也就與出家無異了。
最後,通過修證,完全超越男女、超越世俗,通達了世俗、通達了眾生生理的、心理的、社會的現象,對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體現。到這時候,他可以超越睡眠、饑渴、冷暖等生理的執著,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。而在超越的同時,他又在這世上做一切事業,來接引眾生,教化眾生。這是第四階段,也就道的階段。
以上四個層次,既可以分開,亦可以融和,四個即是一個,這取決於個人的智能,最終這四層次都是要超越的。要在紅塵滾滾的波浪中還能保持清醒與清淨,這才是真正的智慧與覺悟。
結 語
婚姻,為居家俗人的終身大事。以世間法來說,沒有任何事情,比建立與維持美滿幸福的家庭來得重要、來得更有意義。夫妻之間的感情,包含了友情、親情與恩情。夫妻相愛,除了要同甘共苦,還必須互相勉勵與尊重。有人提出:夫婦和諧的訣竅,是彼此尊敬,尊重對方的自由,看輕自己的利害,不算舊賬,不要計較,不要比較。做好丈夫的秘訣是:「吃飯要回家,身邊少帶錢,出門成雙對,出門有去處。」而做好太太的秘訣則為:「溫言慰辛勞,飲食有妙味,家庭像樂園,凡事要報告。」這真是相當的有意思。
祥和的氣氛、幸福溫暖的家庭,是需要以智慧來建立、以凈化的愛心──慈悲來維持。如果是真心相愛的配偶,就會心甘情願,在任何時間與空間,盡自己的所有能力,去做每一件讓對方感到幸福與快樂的事,自然必定能從對方身上得到相應的回報。
雖說婚姻中有太多的變數與不穩定性,但有責任、有情感且有智慧的人,絕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能鞏固婚姻基礎的行為。從另一個角度去看,就因為知道婚姻的道路荊棘叢生,有太多的不定性,人們才需要更珍惜、更專注於愛情。唯有這樣,人世間的家庭,才能幸福、祥和與美滿!
佛教對婚姻的看法如何?
如本法師:佛陀的弟子有兩大類:一則出家弟子。二則在家弟子。 出家弟子修持梵行,堅守如來聖戒,以自度度人為根本意趣,是故,出家弟子不得行男婚女嫁之途;在家弟子是處於在家修持,為了適應家累故,可行男婚女嫁,無妨也。佛陀大慈大悲特為在家弟子立了五戒法,此五戒(梵語panca silani)是人道的護照,顧及人與人之間相互保障,使人倫道德更具有次第,讓家庭、社會、國家安和樂利,敦親睦鄰。
佛教對婚姻的看法:婚姻是人道的境界,是人類立場所需,是欲界眾生所免不了的。若以色界眾生而言,色界眾生則無男女之欲,無飲食之欲,以禪為食,清凈自得,無此男女之欲所累贅,依此循次漸入,色界無色界,乃至出三界,便無婚姻之欲。
有婚姻之欲是處於欲界眾生之所須要,畢竟,眾生(梵語bahu-jana)是以欲為依為命,乃六道中的一環;若已證果或出三界的聖者,對婚姻已解脫,不須受婚姻所束縛,因而牽纏不得自在,乃至不受塵欲所染。
總而言之,聖者已證得聖位,不受婚姻所累,婚姻與不婚姻已無法束縛聖者的境界,猶如蓮花處於污泥而不染,清凈自得故;六道眾生於種種之欲未得解脫,故須以婚姻來襯托,以達人倫次第,帶來人道美好和樂為通途。
婚姻不順該怎麼辦?如何成功的經營婚姻?
宗薩欽哲仁波切:兩千年前跟現在的婚姻的定義很不同的。我們現在有許多挑戰。以前沒有電視,所以先生、太太和小孩晚上都一起彈鋼琴,而現在的婚姻,先生太太必須以工作為生,因此他們有不一樣的工作,他們還有兩個電視,各看各的節目,這些狀況自然就產生一些力量來重新定義婚姻。這是半開玩笑的:婚姻應該以這樣來了解,把它想成像一個公司一樣,為了經濟與人力節約的原因而有一些規條;而作為一個佛教徒,我要說婚姻最主要的目的,應該是夫妻之間相互給予對方自由,而不是互相限制、管束。
仁炟法師:念《普門品》,求觀世音菩薩加持。心態要正常,無論家庭,還是工作上、生活上遇到什麼不順,都要保持好心態,所謂的平常心。有事情還要多求觀世音菩薩,向菩薩求助,觀世音菩薩會加持的。
了幻法師:有。只要你相信三世因果報應,種善因必得善果,持之以恆,終必見效。
幸福的婚姻,來自我們前世及今生的行為方式;幸福的婚姻,不是天賜,也不是命運安排,完全是我們的所為感得的果報。婚姻不幸福,用不著怨天尤人,更不要自暴自棄,而要從現在開始,就要學習改變自己的婚姻和命運。
(1)、相信種因感果,相信凡事皆是自作自受。佛經云:「縱使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。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如果明白我們的現在的一切,不過是業感果報,我們心中的積怨,相信便會大大減少;
(2)、對已不幸福的婚姻,不可雪上加霜,破罐破摔,而是要善加維護;「真認自己錯,莫論他人非,他非即我非,同體為大悲。」
要學會找對方的好處,找自己的不是。要學會換位思考,要有慈悲心,要有「以德報怨」的胸襟,慢慢修復家庭關係。即使不達理想,也不可意氣用事,動輒便提離婚,這是最不好的。
(3)、要多做好事,積善積德,並將此功德回向,以釋結解怨。中國的《易經》上講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。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一個人如能常做好事,則命運一定好;如常做壞事,則終將遭受惡報。一個家庭能夠常做好事,後代子孫一定好。
明代袁了凡先生的故事,便是改造命運的最好例子:
袁了凡是明代江南吳江人。隆慶四年(1570)舉於鄉,萬曆十四年(1586)中舉為進士,授寶坻知縣(縣長);後擢兵部職方司主事。了凡先生早年曾在雲南慈雲寺。遇到一位道貌岸然的孔先生,孔先生為他算命,斷定他一生的吉凶禍福。並預言他命中無子。袁了凡記下預言,「試數皆驗」,袁從此認為一切皆為命定。後來在南京遇到虛谷禪師後,受其教誨努力行善,在當縣長期間,努力為百姓謀福,命運也發生巨變,不僅所求逐願,且於中年後生得兩個兒子。為教育後代,他專門寫下《了凡四訓》一書,以自己親身經歷,教導如何做人處事、如何消除災難、如何修善積福,以作家訓傳子。
《了凡四訓》一書對後世影響極大,許多人效仿袁了凡先生,積極行善,其效果明顯,不少事例收於諸善書之感應篇,流傳至令,可說影響非常之大。
如果向袁了凡先生那樣,努力改過遷善,婚姻及命運自會改變。
了幻法師:首先,夫妻要有共識,愛與慈悲是幸福的能源。
耕雲先生:「什麼是幸福的能源?就是愛與慈悲。……愛也是道德的源泉。」《中庸》上說:「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婦。」什麼叫做君子?就是有自尊、有尊嚴的人,他的道德是從夫婦開始。而人類的進化,由草昧進入文明,由渾渾噩噩進入大清明的人類社會,也是從夫妻開始。因為沒有夫妻以前,只知有母不知有父,這樣的社會談不到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。是有了夫妻之愛以後,才有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、父子有親、夫婦有義,所以愛也是道德的根源。」
其次,生活中要始終相敬如賓。
要認識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:妻子不是丈夫的寄生蟲;丈夫也不是妻子的牛馬。家庭的組織,是雙方分工合作的。
一對夫婦,由戀愛而結婚,在戀愛時期,倘使互相不用真誠坦白的態度,專以隱己之惡,揚己之善的技巧來博取對方的歡心,這樣的戀愛假使成熟,就要結成不良的後果。往往到了結婚以後,以為雙方的名分已經確定了,夫婦的關係已有保障了;於是彼此過去抑制自己,博取對方歡心的觀念就改變了。一切行為就處處隨便,以為夫婦間不需要客氣,反以為客氣是虛偽的假面具。而不知夫婦間最需要的是客氣。倘不體諒對方的關心,反怪他為麻煩,不讚美對方的謙遜,而說她卑下;再不客氣的還企圖屈抑對方,以遷就自己。逐漸的,彼此把所有的劣點毫無顧忌的暴露出來了,結果日久生厭,只覺得對方的討厭可憎了,戀愛時的可愛也變得蕩然無存。
誠如佛在《無量壽經》里說:「自妻厭憎」,和《玉耶女經》里說:「見夫不歡』。彼此厭憎不歡,於是雙方感情轉趨破裂,甚至造成不幸的悲劇。
婚姻、家庭會給我們帶來煩惱,是不是就不要結婚了呢?
達真堪布:不是說不讓你結婚生孩子,而是不讓你執著這些。一切隨緣,你可以結婚。如果你執著了,不結婚,不生孩子也是一種苦惱;若是你真正看破、放下,有智慧了,結婚生孩子也是一種快樂,也是一種解脫。佛示現成佛以後,為什麼七七四十九天沒有講經說法?就怕眾生不相信,怕眾生不明白。一講空,就認為什麼也沒有了;一說有,一下子又執著實有、真有了。這裡也是,一說結婚、生孩子是自尋煩惱、自找痛苦,就不能結婚了?這也是一種偏見,其實不是這樣的。
婚姻的意義是什麼?
了幻法師:婚姻本身是責任和義務的肯定與承擔。
通常一般人在結婚之前,不但沒有想到如何讓父母頤養晚年,反而一直受到父母的呵護照顧;可是,結婚之後因為有了家室,同時因為孩子的誕生,才真正體會到父母的辛勞,而產生家庭的責任感。所以結婚和沒結婚是完全不一樣的人,婚姻本身是家庭責任的肯定與開始。
婚姻是一個嚴肅的課題,是絕佳人生的歷程。
佛教規定在家居士要守五戒,其中的不邪淫戒更是非守不可,同時強調,夫婦彼此之間要互守信諾、互守貞操等,由此可見佛教對婚姻的重視。
站在佛教徒的立場,五戒中的不邪淫戒,是夫妻共守。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問題,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,這種罪業是很重的。大家千萬不要認為逢場作戲沒有關係,假戲真演,終會導致婚姻破裂;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,男人在外面宿娼嫖妓,可能感染花柳病、梅毒、愛滋病的病毒,而帶回家傳染給妻子,貽禍給後代。就心理層面而言,不論男女,一個人有了外遇,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,因而第四者也可能接著出現,問題不斷衍生,造成社會的不安,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。所以婚姻的社會責任是不容忽視的!
結婚是兩個家族的結合,人際關係因之擴大而改變。面對人生的新境界,更應秉持慈悲的精神,來對待、照顧另一半的親人,公公婆婆及岳父岳母。同時也應以智慧來處理家務事,以理性來迎接兒女的出生,給予適當的教育。這是在婚姻過程中,應該學習負起的責任與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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