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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居士受菩薩戒遇違緣該怎麼處理?能如法捨戒嗎?

善士問:

請問法師,在家居士受了菩薩戒,如果遇到違緣,該怎麼處理?可不可以如法捨戒?

達照法師答:

菩薩戒是不能捨的。就是你受了菩薩戒以後,這是盡未來際的戒,就是你這一生受了菩薩戒,連來生都有用,所以受菩薩戒的功德是巨大的。

受菩薩戒的好處在哪裡呢?你受了菩薩戒以後,好像這個菩薩戒的這個軟件就安裝在你的生命當中了,這個戒體是個無形的戒體,它永遠都不會消失。這個時候,你做了好事,你的功德成長非常快;你做的壞事、做的罪過也會比別人大,受菩薩戒的人。

罪過大是不是惡報也大呢?確實惡報也大,但是一生當中其實做壞事的也不是特別多的,就是做好事的事情可能還多一點,或者沒有好事沒有壞事的時候他也有功德,關鍵賺是賺這一點。因為我們就算好事一半壞事一半,其中還有三分之一可能是不好不壞的吧,不好不壞你也在進步,因為軟件安裝在那裡。做壞事他有惡報,做好事他有善報。就算你善惡都抵銷了,你的那個不好不壞的還是在進步,所以受菩薩戒以後對自己作用還是非常大的。

但它捨不掉,你想捨也捨不掉。所以你只有不停地發菩提心,不停地進步,這才是最好的辦法。萬一做了壞事,你就知道做了壞事以後要招這個果報,萬一這個果報現前了,你就心甘情願去接受。但是有一點,這個因果它確實是非常公平的,它公平就是它也不會讓你吃很多的虧,因為你是菩薩就讓你多吃點虧,它也不會。就是你傷害了別人多少,你的果報也會把這個多少的傷害轉回來,是這樣,因果報應是絲毫不爽的,知道這樣子也就放心地去受了。阿彌陀佛。


恆傳法師:受完五戒和菩薩戒,至今感到後者有些難以做到,一位師父說,可以在三位受五戒和菩薩戒居士前捨戒,是這樣嗎?

問:恆傳師:您好!有一事很困惑,請師父解決,當天受完五戒和菩薩戒,至今感到後者有些難以做到,一位師父說,可以在三位受五戒和菩薩戒居士前捨戒,是這樣嗎?我想捨菩薩戒,持五戒!師父,請您開示!

恆傳法師:阿彌陀佛!戒的意義是什麼?很多人尚未明白:戒就是道德,“戒”又是我們的清淨心,《璎珞經》雲:“一切凡聖戒,盡以心為體。心無盡故,戒亦無盡,持戒,心則清淨,在清淨心中建立萬德,建立萬行,持戒能消惑業,如日出能消罪霧,持戒復本心地,猶如月出清涼,從清涼心地,修一切功德,如璎珞珠莊嚴法身。”菩薩道的精神就是發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,所以菩薩戒不但有防非止惡的攝律儀戒,更有勤修善法的攝善法戒以及度化眾生的饒益有情戒。

根據《優婆塞五戒威儀經》的說法:“略有二事失菩薩戒:一、捨菩提願;二,增上惡心除是二事。“若捨此身戒終不失”所以,有兩件事情會喪失菩薩戒體:一、捨棄為度眾生願成佛的願力;二、強力助長讓惡心更加增大;除了這兩件事,即使色身死亡了,菩薩戒體也不會消失,另外“菩薩戒義疏”也說:“菩薩律儀方便求受,其體則興;若捨菩提願,若增上煩惱犯十重,其體則廢若無此二緣,至佛乃廢“菩薩戒”,只要有因緣受戒,戒體就會生起。但是如果捨棄成佛的菩提心,以及強力心念助長煩惱,犯十種重戒,這樣戒體就會消失。若沒有這兩種因緣,直到成佛戒體才會消失。所以菩薩戒是盡未來際受戒,不用捨戒,捨戒就是退轉菩提心了。智慧妙在《日光疏》中說,就象殺生、偷盜等是該遮止的一樣,總的來講,佛對捨戒是遮止的,所以不能輕易就捨戒,也不能去勸別人捨戒。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方可捨戒,如自己業障深重,煩惱熾盛,他人又作障礙,無法繼續持戒時,可以捨戒。

捨戒的三個必要:

1、如理如法捨戒後,條件具足可再次受戒而得戒體。

2、遇極大違緣時捨戒,可免造根本罪。

3、如理如法捨戒後,世俗人不會誹謗、譏嫌。如果不捨戒,這時由於不能對治煩惱和違緣而去作非法行,就會被世俗人誹謗和譏嫌。印度《戒律略論》等論中說,在家人或出家僧人,在遇到很嚴重的違緣時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捨戒。若今日捨戒而明日受戒,再捨再受,這樣隨便捨戒,如同兒戲,將會造下捨棄證法的重罪,故佛不予開許。另外歷代傳承上師一再強調,若有人以為,捨去別解脫戒做個普通人,可以多享受些世間的快樂,做世間的事務也更方便,以這種對世間法的貪著而捨戒,也有捨棄證法的嚴重過失。佛法分為教法和證法,受戒後相續中所得的清淨的戒體屬於證法。所以,無論在家或出家,以難得的人身獲得戒體後,除在特殊情況下,決不可輕易捨戒,更不能因貪著世間法而捨戒。若輕易捨去了戒體,已沒有機會獲得出世間解脫的功德,這是歷代傳承上師再三強調的。若真正需要捨戒時,捨戒時所緣的人,必須是其他人,無論是在家人或出家僧人、男人或女人、老人或青年人、佛弟子或非佛弟子,只要對方能明白捨戒的話語就可以。自己的道友、親友、阿阇黎或者一般的世俗人,都可以作為對境,只要他們明白了自己所說的捨戒語句的含義,就可捨去戒體。阿彌陀佛,願你時時精進,早得佛果。


五戒受持不住能捨戒嗎?

宏海法師

問:弟子無意中破了五戒的酒戒和食雞蛋。如果受持不住,能否在阿彌陀佛前捨五戒?

宏海法師答:首先要明確,受了五戒,殺生算破戒,吃雞蛋、吃肉不算破戒。酒戒,只要你喝了,那一定是破了。但是五戒裡邊,殺盜婬妄屬於性戒,如果破了根本,不通懺悔。酒戒屬於遮戒,是通懺悔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無意中破了酒戒,可以去懺悔,懺悔得清淨。

佛法有兩種健兒:一種是諸惡不作,二一種是作惡後能悔。當然懺悔必須是真實的懺悔心。懺悔的時候,不能只懺,還要發悔心,再有這樣的機緣,不能依然如故去犯戒。斷這個習氣確實很難,可是問題是,你想你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啊?是要往生,要成佛呀!和成就佛果的無量功德相比,一世勤苦修行,實在猶如片刻,那你還是要把這個心地上的種種因緣果報和功德利益算清楚。

另外,不要輕易說捨戒。雖然有捨戒這個法,但五戒最基本的功能是保住我們的人身,乃至於為我們未來成佛護航保駕。這麼珍貴的難得稀有的功德法,怎麼輕易就說捨呢?你不把酒捨了,為什麼要捨五戒呢?所以說一樣是捨,酒不想捨,五戒反而捨,這兩個捨,一個罪過有多大?一個功德有多大?要懂得校量功德。

如果說要捨戒的話,就找一個能聽懂你說話的人,在他面前一說,就捨了。但是不要把捨戒當兒戲,以前有開示講到,遇到命難的時候再說捨,不要說守一下守不住了,就輕而易舉的要捨。這樣輕易就捨的話,那就只能得一點小小的福報。


論捨戒與還俗 

聖嚴大師

在我國佛教史上,雖有好幾位人物,由僧尼還俗:例如:朱元璋還俗做皇帝,劉秉忠還俗做宰相,姚廣孝還俗做少師,武則天還俗做女皇。但是中國社會之對還俗的僧尼,總是不尊重,尤其是佛教界中對於還俗的僧尼不予諒解,實在是不幸。

正因僧尼的還俗,不受尊重,不得諒解,致使一些雖不能守持僧戒,甚至已經破了淫、盜、殺、妄──特別是犯了淫戒的出家人,仍然覆藏遮掩,不願還俗;即使因為知恥而偷偷地還了俗,還俗之後,便不敢在佛教界中露面了。

因此,我們必須檢討前者的不要面子,而應該同情後者的「不能見人」。前者是污辱僧寶的敗類,後者起碼也可算是知恥的好人。

這一問題,太虛大師曾經寫過三篇文章,依次是:1.〈告青年苾芻之還俗者〉,2.〈尊重僧界還俗人〉,3.〈不能守僧戒還俗勿污僧〉。(以上三文見《太虛全書》三四.六二五─六三○頁)

但是直到如今,此一根深柢固的觀念,仍未有所好轉。我們見有犯了大淫戒的僧人,仍不肯還俗的;見有公然娶妻生子而仍披衣說法當住持的;見有因了情欲的逼迫,偷偷地還俗生子而不敢再到佛教界中露面的。

這是我們的社會,對於佛教教理認識不夠,對於基本人權未能尊重。特別是教內的人,甚至姑息犯戒而不還俗的僧尼,卻又不能原諒捨戒還俗的僧尼。

因為不學戒律,對於戒律的知識太差,竟以捨戒還俗為恥辱,不捨戒而犯戒,倒覺得無所謂。

最大的原因,中國佛教的僧尼,沒有僧團制裁的約束與保障,所以形成了這種局面。

但是我要指出:居於僧尼本位,即當守持僧尼的戒律,若不能夠守持,應該立即捨戒還俗,僧尼犯了男女淫欲,便是破根本戒,犯一條當墮地獄九十二萬一千六百萬年。

除非是個不信因果、不信佛法的人,即當相信佛的戒律不是僅僅用來嚇唬人的。

身為一個出家人,不能守持根本四條戒,還算什麼出家人?

我們要知道,出家與在家的最大不同處,便是戒絕男女的淫欲行為。在五欲之中,以淫欲之樂最為殊勝,所以要發心出家,實在不是一樁簡單的事。但是在比丘戒的四大根本戒中,卻以盜戒最難守持,淫戒當算其次,凡是不與而取,過了五磨灑的價值,即成大盜,破根本戒。大淫戒卻要男女既成相交的事實,才能構成破根本罪,只要能夠稍加自持,淫欲心起,即予克服,犯大淫戒是不太容易的。

然而,僧尼犯戒的最易受人注意者,卻又是淫戒,煩惱最難克服的,也是淫欲。由於生理上內分泌腺的刺激,如再加上外境異性的不斷誘逼,若無堅決的意志與不拔的信念作為立足的基礎,隨時作克己的修持者,破戒的行為,便很可能促成。但若稍有羞恥之心,只要男女雙方有一方能夠警覺,便不致於破戒。再說,出家人的生活,也沒有在家人那樣隨便。

不過,僧尼的自動還俗,大多數,是由於男女的情欲所引起。少數則由於興趣及事業等等的其他因素。所以比丘戒中,說到捨戒還俗的,也僅淫戒一條。

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》中說:「勸他歸俗,得吐羅(偷蘭遮)罪。」我們應該讚歎出家功德,不要勸人還俗,勸人還俗是有罪過的。所以我們當勸受了煩惱逼惱的僧尼們,應先試做修持的工夫,比如:念觀音聖號及彌陀聖號,或者禮拜,或者懺悔,或者請大德開示。如果一切均無效用,均不能夠克制時,則不妨勸其還俗,此義在《律攝》中有詳細說明。比丘還俗,可有三次(亦說可有七次)。也就是說:有三次出家受戒,三次捨戒還俗的機會,到第三次捨戒還俗之後,才不能再來出家受戒。

比丘尼捨戒還俗,只許一次,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》卷三○中說:「苾芻尼一捨法服已歸俗者,不應更令出家,若與出家者,師主得越法罪。」《十誦律》中也說:「比丘尼一返戒,不復聽出家受具;若捨戒已,轉根作男子,與受比丘戒,不犯。」

事實上女人對於煩惱比較有忍力,羞恥心也大些,男女互犯姦淫,總是以男的為主動者多。所以比丘可有三次還俗的機會,比丘尼則僅一次,至於由女根變為男根,實在不是尋常的事,故也不必指望。同時這也警告比丘尼們,如是好心出家的,不要隨便退心還俗。

捨戒還俗的方法很簡單:

《四分律》中說:「若比丘,厭比丘法,便云:﹃我捨佛、捨法、捨比丘僧等﹄,作如是語,了了說,是名捨戒。」又說:「若作是思惟,我欲捨俗,便了了捨戒,是謂戒羸而捨戒。」(思惟:我念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婦兒等,欲捨佛、法、僧。先思後說,即成捨戒。)

《摩訶僧祇律》中說:「若向五眾及白衣等言:我捨佛、捨法、捨僧、捨學、捨說、捨共住、捨共利……皆名捨佛,即名捨戒。」

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中說:「捨戒時無出家人,若得白衣,或佛弟子,非佛弟子,但使言音相聞,解人情,亦得捨戒,一說便捨,不須三說。」「受戒時,如入海採寶,無數方便乃得,故須三師七僧,捨戒時如失寶,盜賊水火,須臾散失,亦如從高墜下,故對一人便捨也。」

由此可見捨戒,不必使用儀式,如果捨戒的人能夠深知佛法,懂得戒律的尊嚴,並不以捨戒還俗為恥者,可以在大眾僧前公開宣布捨戒,並於捨戒的同時,脫下僧服,換穿俗裝,宣布捨戒,亦宣布捨僧名而改俗名。這是最最光明磊落的事。如其還俗之後的職業與生活有困難,僧團之中,尚可勸請居士協助,或由僧團的師僧同道直接資助他成家立業,他雖然還俗了,但還是佛教徒。或退為在家菩薩戒,乃至最少仍是三皈弟子。他還可以為佛做外護。

如果沒有這種勇氣,或者由於情境的急迫,比如男女相互貪愛膠著,等不及向大家公開宣布捨戒,便要犯淫之時,不妨對面男女或任何一位懂事懂話的人,向之宣布捨戒。但是一定要宣布捨戒在先,男女淫行在後,否則即成破根本戒,不算捨戒。捨戒之後沒有戒罪,但有性罪。若不捨戒而去犯戒,便有雙重罪了,戒罪尤其可怕!唯其捨戒之後,必須還俗,若不還俗,即成賊住。

本來,捨戒還俗並不可恥,破戒戀棧才最可惡,故在泰國與緬甸等的佛教國家,皆以出家為光榮的事,出家還俗,也是平常的事,並且以為唯有還俗的人,才是標準的國民,他們不以還俗為恥,並以做過和尚為榮。所以他們沒有一個不捨戒的還俗人,也沒有一個犯根本戒的出家人。願意持戒,即可出家,受戒出家的大門隨時開著歡迎;不能持戒,當可捨戒還俗,社會上的職業,也多歡迎還了俗的出家人。

在我們中國,適巧相反,不以出家破戒為罪惡,竟以捨戒還俗為恥辱,這是顛倒,絕對的顛倒!

這有兩個原因:

中國的出家人,能有謀生的技能者不多,即使有其謀生的技能,在家謀生,總沒有比出家受供養容易。再說,出家人當其出家之時,並不準備還俗,他們的事業基礎,也就建築在出家的身分之上,如果一旦捨戒還俗,勢將前功盡棄,而去另起爐灶,所以雖有煩惱業障現前,仍無勇氣捨戒還俗。(這是不明因果,不知罪報!)事實上一個本不適宜過僧侶生活的人,他要勉強過下去,不唯痛苦,也將必有罪惡產生,他的事業也絕不會太好,何不及時抽身,乾脆還俗!有位心理學家說:當你發現人生的路向走得不對時,切不要怕與過去的教養和觀念斷絕關係。拿出勇氣,另闢生路。

中國的社會,普遍地輕視還俗的僧尼,致使還了俗的,多有不敢承認他曾出過家,甚至不敢承認他是信仰佛教的;尚未還俗而又不能習慣出家生活的人,也就因此寧可生活在罪惡之中,也不敢輕易捨戒還俗。再有,佛教界中,也不原諒還俗的人,這在前面已經說過了。

補救的方法,是實行太虛大師的號召:「尊重僧界還俗人。」不唯尊重還俗人,更應該幫助還俗人,最低限度他們要比一般從未出過家的俗人更有信心,也更有教性。否則,犯戒不還俗,僧界不清淨;還俗不受尊重,戒羸(不能持戒)者又不敢捨戒還俗,實是佛教最大的不幸!

關於捨戒的問題,我想附帶說明一點:

佛教的戒律,分為比丘戒、比丘尼戒、式叉摩尼戒、沙彌戒、八戒、五戒、菩薩戒。除了菩薩戒,任何一種戒,均可捨,在生時不捨,臨終捨壽時也要捨。菩薩戒則一受永受,若不破重戒而失戒,盡未來際時,直到成佛,即使成佛,更無捨戒之理。

捨戒也有區分:比丘戒、比丘尼戒、式叉摩尼戒、沙彌戒,要捨即是全部捨,不可逐條捨。

八戒(八關齋戒),本來是六齋日分別受持。照理,每逢受八戒的當日,應於早晨向一比丘阿闍梨前受,所受僅是一日一夜,不是一受永受。故也無所謂捨戒。

五戒,可以分條受持,如果受戒之時已經全部秉受,受戒之後,覺得不能全持,即可分條捨戒。

菩薩戒是大乘戒,根據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的說法,可以隨分受持,如覺不能持守之時,以理推之,當也可以隨分捨戒。

最要緊的,不可貪圖名譽好聽,受了什麼戒,如果受而不能持,便算犯戒,受戒犯戒則罪加一等!若盡最大努力,仍不能守持淨戒,即應捨戒。

根據蕅益大師及弘一大師的判斷,現時的中國比丘,當未得戒,但是,既居比丘之名,而犯比丘之戒,雖未得戒,當與得戒犯戒同科。

又根據蕅益大師及其弟子,雖然捨了比丘戒,仍未還俗的先例,可知不能持戒應捨戒,捨了比丘戒,也不一定就要去還俗。

於此研究,現時的中國僧尼,倒不妨考慮「捨戒」這一問題,否則尸其位美其名而無其實者,豈不是在日日招愆?(《覺世》一八一期)


持戒的誤區,一定要知道!

持戒的誤區

由於戒律的弘揚不到位,大多數人不了解戒律,對戒律的理解出現了偏差,致使很多人談戒色變,這麼殊勝的戒律怎麼會讓人害怕呢?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持戒誤區:

一.戒律是自律,不是律他

學戒持戒的首要目標是自律自修自我約束,然後再通過持戒的功德,慢慢影響大眾一起持戒。

如果動不動就呵斥別人犯戒破戒,並且不知道是誰給的權力,宣判別人下地獄作餓鬼畜生,這樣只會讓大家對戒律討厭和害怕。

戒律是約束自己三業,規範自己身心的,讓自己能夠快速與道相應;不是尺子,去量人長短,不是鏡子,去照人美醜的;若明白了這一點,持戒就持得歡喜自在了。

二.戒律是開明的,不是呆板的

佛陀制戒非常開明靈活,慈悲並且人性化。

佛陀制戒時,首先考慮的是最下根器的佛弟子能否持守,不斷的去詢問,有無異議,讓大家都認同並且能夠做得到,這樣才能體現戒律的作用和意義。如果佛陀制的戒大家做不到,等於沒制戒。

佛教從傳入中國開始,就是戒律、僧制、王法與俗禮互相融合的過程,如果一定執著純粹的原始的佛教戒律,那麼,佛教難以在中國生根發展。所以祖師們根據中國的國情,為了佛法的長久住世,而破了一些遮戒。

祖師說,對於持不了的一些戒,要有慚愧心和懺悔心,要發菩提心去利益更多眾生。

三.戒律是解脫,不是束縛

修行是逆生死流,戒律就是要斷除我們的累劫習氣,切斷對世俗生活的貪染執著。

很多初學者,一進入佛門,發現這也不能做,那也不能做,乾脆棄而不學,以為不學習戒律犯了沒有過錯。這樣的認知是非常錯誤的,犯了戒不旦照樣有罪,還多一條不學無知罪。

實際上,戒律是幫助我們解脫的,持一條戒有一條戒的功德。有了戒律的規範,我們的慾望會少一點,煩惱會輕一些,離解脫就更近了。

四.戒律是保障,不是妨礙

佛弟子如果沒有戒律的保護,跟俗人無異。

會在紅塵五欲里迷失自己,身口造罪無量,一旦業緣成熟,難脫果報。按戒律要求的去做,就不會造惡因,我們就不會遭受惡報。每一條戒律,都是讓我們清凈自在的。

五.戒律是基礎,不是終極目標

持戒有無邊利益,是入道修行的根本,佛法三學的基礎,沒有戒律不生定慧。但一味強調持戒就能解脫,就落入戒禁取見。

如果不修禪定、念佛等法門,持戒充其量只是人天果報,還在輪迴中。所以,發菩提心,修菩薩行才是學戒持戒最重要的目標。

知道了這些持戒的誤區,以後我們就可以繞開這些誤區了,讓我們快速得到解脫,往生極樂。


在家居士受持菩薩戒的誤區與注意

一、大眾對受持菩薩戒的兩個誤區

1、第一個誤區:誤認為菩薩戒高不可攀,所以望而卻步。

事實上,《梵網經菩薩戒本》同於淨土法門,即不是單一的佛力,也不是單一的自力,是將自力與佛力融為一體,是合力法門,三根普被,利鈍全收,乃一乘圓教,契理契機,念佛與受持菩薩戒相輔相承,合則雙美,分則兩虧。

依據《梵網經菩薩戒本》以及《瓔珞經》,受戒的對象應該分為兩類:

一、普遍受戒的對象——六道一切眾生,種當來成佛之因;

二、受戒且得戒的對象,是但解法師語者。

所以,《梵網經菩薩戒》三根普被,利鈍全收,誰發願受持,誰就契機。”盡受得戒,皆名第一清淨者” 。受戒使我們濁惡凡夫成為第一清淨者。

2、第二個誤區:誤認為受戒犯戒罪加一等。

此乃是套用了世間法”知法犯法罪加一等”。這本是歪曲了佛法。佛在三藏十二經中說:”一切無非因果”。但沒有說過罪加一等!佛、菩薩慈悲處處呵護眾生,從不加罪於眾生。而還在許多經典中告訴我們犯戒懺悔的方法,我們依教奉行,可重獲清淨。加之受戒之人,臨犯錯造惡之境,生慚愧心、遲疑心皆得減罪。不要聽從只瞭解佛法、不瞭解戒律的人把世間法隨便套用於佛法之上。

二、授持菩薩戒之犯戒與失戒

持戒功德:菩薩雖持一戒,要比小乘持具足戒的功德更大,因為菩薩戒的每一戒都是”無盡戒”;持一戒,即在一切眾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,眾生之數無量,持戒的功德也就無盡了,所以受持菩薩戒的功德之大,大得無法比喻。

所以瓔珞經卷下說: “法師能於一切國土中,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薩戒者,是法師其福勝造八萬四千塔。”又說:”其受戒者,入諸佛界菩薩數中,超過三劫生死之苦。”又說:”有而犯者,勝無不犯;有犯名菩薩,無犯名外道。”可知,教化他人出家受菩薩戒的功德是很大的,自己受菩薩戒的功德,那就更大了。

犯戒罪過:有人以為受戒固然功德很大,犯戒的罪過也是很大,唯恐受了戒不能堅持不犯.所以沒有勇氣受戒,但在這裡卻明白地告訴你:”有而犯者,勝無不犯,”為什麼呢?這就是菩薩戒的功德作用了,因為持戒是對一切眾生持的,所以在一切眾生中有功德,犯戒則絕不可能對一切眾生而犯。

比如犯殺生戒,即使天天殺,時時殺;也不可能殺盡一切眾生,殺一眾生,僅於一個眾生身上得罪,殺生有罪,卻沒有在一切眾上身上得罪。

所以又說: “有犯名菩薩,無犯名外道。”所以又稱菩薩戒為”四十二賢聖法”,四十二個階位的菩薩(三十賢位加十二聖位),是由於受持了菩薩戒而得。所以華嚴經要說:”戒是無上菩提本;”梵網經要說: “微塵菩薩眾,由是成正覺。”

失戒情況:菩薩戒不是”盡形壽”受持,而是”盡未來際”受持,所以命終不捨戒,菩薩不拒性別與變性(男女身互轉)之人;所以二形不失戒。

菩薩戒只有在兩種情形下失戒:一是犯了重戒,二是故意捨去大菩提心。

犯重戒有兩種:一是破重戒,是以上品煩惱纏犯(如故意殺人);二是污重戒,是以中品煩惱纏犯(如過失殺人,不加註意而誤殺人)。

捨大菩提心,即是對人宣佈不做菩薩了,或者不相信有菩薩行了,或者以為大乘不如小乘好而不學大乘法了,乃至不信佛法而信外道了,這都成為捨菩薩戒的因緣。

有犯不失:菩薩戒一經受得之後,從生至生,直至成佛,都是永遠隨逐的,因為戒體是一種無形狀無表象的無漏色法(物質體),當它一經熏上了我們的本性理體之後,只有被遮沒的可能,卻沒有失落的可能了。

所謂犯了重戒失戒,那只是因受惡法陰影的遮沒而失去了戒體的功能,並不即是戒體從我們的本性理體上失落,這是應當明白的。

所以梵網經許可犯了十重的人,於佛像前懺悔過惡而取相重受;瓔珞經則直言:”十重有犯無悔,得使重受戒; “瑜珈也是直說:”以上品纏犯如上他勝處法,失戒律儀;應當更受。”

此所以”重受”或”更受”,乃是以外在的佛菩薩(他)力,為引發先前曾熏受的戒體,使之恢復其戒力功能而已。

三、受菩薩戒要做什麼準備

要做菩薩就要真實的腳踏實地的來學佛,先對無我對出離方面要有感受,在這個基礎上才能真正的發起菩提心。

小乘是把自己的漏給堵住,輪回的業把它結束掉,你的生命這樣才會充實,才會大而有光。

所以你看這個畫像也是,凡夫就光是一個人,如果聖者頭上就有光圈,這樣行起菩薩道來菩提心才會非常強大有力。

現在想受菩薩戒,往往以前就有這樣的善根,但是來到地球上投了胎之後,我們在這個境界當中會迷失掉自我,迷失了自我之後有時候就變得沒有力量了,我們的生命都迷惑在這個業力的世界裡面。

就好像飛在雲霧裡面,靠感官完全沒有辦法看到,這時候只有看儀錶盤。所以佛陀的經是真理的指導,它叫規則。這個就像儀錶盤一樣,你只要看著它,跟著它的指揮,你參照於真理你才能超越出這個迷霧,六道輪回的狀態。

那個迷霧就好像眾生業力一樣,我們自己給自己造的業力的環境,如果沒有佛講的真理就完全迷失在裡面了。

四、菩薩戒的行持

現在一般人對持戒有一種畏懼之心,就是怕自己持不好戒,罪過很大,會下三惡道。其實,受菩薩戒的前提是要發菩提心,受了戒就跟成佛結上了緣。能夠跟成佛結上緣分,比不受戒而沒有緣分來得強。

寧可受菩薩戒,犯了重戒下地獄,也比你不受菩薩戒好。為什麼呢?因為結上了緣分,所以下地獄出來後還可以成佛。永遠不受菩薩戒的就沒有這個緣分,無量劫還要輪轉,也還是要下地獄。

受了《梵網經》十重四十八輕戒的,前面的十重戒要注意,不要去犯。其它的四十八條輕垢戒是可以懺悔的,犯了後懺悔能夠懺除。更何況受了菩薩戒,我們就有菩薩戒的戒體,有這個戒體,就有佛力的加持。

如果不受這個戒,當對境生起的時候沒有戒律的護持,就一定會犯。如果你有戒體的話,遇到對境,戒體馬上產生作用,你就不會去犯。所以還是要勇敢地來受菩薩戒。受戒對自己有好處。

五、授持菩薩戒的開示

希望大家第一要懂得戒的意義;第二要知道怎樣要如法受戒;第三要知道受戒的功德;第四要知道失戒的罪苦;第五對受戒的道理要正解深信;第六要發大願求上品戒;第七要至誠稟受淨戒;第八要精明戒法;第九得戒後要善能護持,少有虧損當從速懺悔;第十當知處處都可以持戒的,不一定要出家住寺院才能受戒的。

希望戒子得戒後,當如法精修,畢生嚴持不犯,誓斷一切惡,誓修一切善,誓度一切眾生。這才能達到受菩薩戒的目的,獲到殊勝功德――圓滿菩提,究竟成佛。

則上不負世尊制戒利人之盛德,並且不負發起傳戒諸同仁的厚情,和你們這次受戒的勝緣。

六、授持菩薩戒的開示

你想往生,一定要受菩薩戒、發菩提心。佛經里有個比喻,你受了菩薩戒,你的這個碗就是一個金碗了,這個金碗就是砸碎了,碎片還是金子的。不受菩薩戒,受其它戒,你的這個碗是泥巴碗,就算是一隻完整的碗,但還是泥巴的。所以我們鼓勵大家受菩薩戒。

關於菩薩戒,對十重戒要很好地去受持,不能絲毫違犯;對四十八輕戒,盡量去受持,能受持多少就受持多少。關於持午問題,如果確實持不了,那就晚上吃一點,作服藥想,但是要生慚愧心。

我們在這個世間只能粗持戒律,這也說明我們在這個時代,只靠持戒是沒辦法得解脫的。如果以自力的法門修行,對持戒的要求就非常高,但如果再以諸佛、菩薩的慈悲願力,以其願力令我們行持圓滿。

七、受菩薩戒者有八種殊勝功德

一者道場殊勝,菩薩發心,受此大戒,越六趣三乘,直至菩提。

二者發心殊勝,若人一念,發起大悲大智,受菩薩戒,即超二乘。

三者福田殊勝,假使有人供養滿世界大阿羅漢,不如供一受菩薩戒者。

四者功力殊勝,受小乘戒,譬如螢火,受菩薩戒,譬如日光。

五者滅罪殊勝,受戒破犯,猶勝外道,以戒威力,設墮惡道,受罪輕微。

六者受胎殊勝,受菩薩戒者,若有胞胎,常為天龍善神,共守護故。

七者神通殊勝,受菩薩戒者,能攪長河為酥酪,變大地作黃金。

八者果報殊勝,受菩薩戒者,當生蓮華藏海,受法性身,一得真常,永不退轉。

受大乘菩薩戒,既得如是廣大功德,因此奉勸諸善男信女,凡是信仰佛法皆應求受大乘菩薩戒。既有百益而無一害,何樂而不為呢!

 

皈依戒與居士五戒

五戒與菩薩戒差別何在?

何謂「三淨肉」跟「五淨肉」? 絕對不能用絲織的棉被!

修大乘者絕不能吃“三淨肉”--吃肉的過失

喝酒吃肉吃大蒜能否往生西方?吃肉念經或念佛,有如『含血噴經書』?

有關"在家菩薩戒"問答

同修勸受菩薩戒,因生生世世都隨身帶,五戒就不行,對此不解?

一個人受菩薩戒跟沒有受菩薩戒,有什麼差別?菩薩戒重罪失戒的判定!

在家居士受菩薩戒遇違緣該怎麼處理?能如法捨戒嗎?

修行從持戒下手,持戒的誤區,一定要知道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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