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淳法師:《善生經》為現代人提供的保富法
追求財富是世人普遍的希望和目標。然而,世間的富人,有的越來越富有,有的日益變窮,有的一夕變窮,乃至負債累累。窮人,有的日益變富,成小康乃至大富;有的始終貧窮,不能脫困;有的日益窮困,無以度日。何以故?因為富有富的因緣,窮有窮的因緣,失財損富並非徒然,招財保富必有其道。非法求財,得而必失;非道求財,必竟不可得。
佛法將財富分為世財與法財,世財包括金錢、財物、財貨、養殖、種植、財寶、土地、房屋、知識,乃今之有價證、商譽、人脈關係等;法財則指佛之說教等能長養滋潤眾生慧命的教說,如信仰真理、遵守戒法、知慚恥、知愧疚、多聞正教、能施能捨、般若智慧等都是珍貴的財富,佛法稱之為七聖財。近年知識財富、知識經濟的理念抬頭,呼聲響亮,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、著作、發明、設計、商標等已成許多人的重要經濟來源。
求財應如法,若不依正法求財,求之不得,得也必失。明朝的嚴嵩,清朝的和珅等貪官污吏,就是聞名古今的例子。世人之所以會損失財富,不能保有財富,不能致富添產,自有其原因;之所以能積聚財富,也有其原因。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“求財物者,當知有六非道。云何為六?一曰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,二曰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,三曰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,四曰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,五曰常喜妓樂求財物者為非道,六曰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。”
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所講也相同,只是次序和譯辭稍有出入,經文如下:“六損財業者:一者耽湎於酒,二者博戲,三者放蕩,四者迷於伎樂,五者惡友相得,六者懈墮,是為六損財業。”
佛在此中指出(一)靠各種賭博遊戲;(二)不依時機因緣,不依正常時序,投機、放蕩;(三)嗜好飲食會迷失心性的酒等物;(四)結交惡知識、損友;(五)縱情聲色技樂;(六)懶惰好逸。犯這六個毛病而想求發財,畢竟不可得,因為這六法非但不是謀財的正道,反而是導至貧窮的禍根。佛陀的理由是:
一、賭博遊戲會招致六種災難:
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云:“若人種種戲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云何為六?一者負則生怨,二者失則生恥,三者負則眠不安,四者令怨家懷喜,五者使宗親懷憂,六者在眾所說人不信用。…人博戲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
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云:“博戲有六失,雲何為六?一者財產日耗,二者雖勝生怨,三者智者所責,四者人不敬信,五者為人疏外,六者生盜竊心。善生!是為博戲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博戲不已,其家產業日日損減。”綜合所引不同譯本的內容,可歸結賭博之害有:
第一是引招怨悔,凡賭必有輸贏,賭輸的人會心不甘,不甘則生怨恨,甚至生起加害贏者之心,乃致牽怒他人,引發鬥毆、詐欺、殺人等種種罪業。
第二是賭輸時會滋生恥辱和不甘的情緒,冀求再賭以翻本;賭贏的人則生驕慢,以言語或動作激辱輸者,輸者不甘受辱,不甘失財,求翻本洗雪恥辱,終至越陷越深,無法自拔。
第三是賭輸後寢食難安,賭輸後必會痛惜所輸去的財物,急切想取回所失,以致食也不知其味,睡眠不安,損害健康。更甚者,或引發向親友騙錢、借錢、偷錢、搶錢、盜用公款、謀財害命等罪業。
第四是賭輸時,財破家亡,親人傷痛,怨家懷歡喜,增加怨家的罪業。
第五是賭博將使善的宗親好友為你懷憂,你賭博時他們擔心受怕,你賭輸了就會連累到家人親友或同事,自己造業,親友蒙難。
二OO四年六月六日奇摩新聞刊出一則台灣台中的悲慘消息。新聞大意是:有一中年男子不務正業,好賭、好酒、不顧家庭,賭輸則回家跟妻子要錢,妻子不給即偷或搶,或毆妻打子。其妻受不了,在親人與子女的支持下,與賭徒離婚,子女三人全歸母親扶養。賭徒繼續賭,賭輸時仍去找前妻要錢、恐嚇、威脅,前妻不給,他一怒用鹽酸潑灑前妻,致前妻容毀、眼瞎、耳聾。該賭徒的三名童年子女要求司法單位處死其生父,以免母親和家人再受傷害,並能真正脫離威脅和恐懼。類似的例子不時可見諸於地球的許多地方。
印度最長的史詩《大戰書(Mahabharata)》所寫的世界大戰,即是王族間因詐賭所引發的長期戰爭,在這次因賭博事件所引起的大戰中,所有近親遠親所建立的城邦、國家全部被拖入戰爭中,形成親人長期打殺親人,成河的流血都擁有同樣的DNA,所有已戰死和未戰死的戰士,及死於戰爭中的無辜者,都來自同一個遠祖。這是最慘烈的賭害!
第六是信用破產,沒有人肯相信賭徒的話。人若無信,則難以立足,好賭的人時常說謊,信用不好,因此即便說真話,也沒人相信。一旦有事故發生,賭徒常成為被懷疑的對象。
喜好博彩的人,成天將心思放在賭上,對工作不盡心,對事業荒怠,對家庭疏忽,對人行騙…因此功業難成,尚未賺得的財物賺不到;已擁有的財物,一一輸掉。賭徒所賭輸的通常不只是金錢、房子、土地而已,往往還輸掉愛情、事業、家庭、誠信,乃至生命。古今中外沒有一個賭徒有好下場,除非他徹底戒賭,否則幸福人生必與他無緣。有智慧的人絕對不會參與賭博遊戲。
許多人因貪而失去理性,用賭徒的心態,從事投資經營和理財,他們也真有幾回賺了不少財富,可是往往最後所輸的是他一生所有辛苦贏來的總和的數百千萬倍,所負債務,累及家人、親朋好友、投資、事業往來者,後悔恨莫及。
二、不依時序作息,生活放蕩會招致六種災難:
人的生活作息、上下工時、大小事業經營、耕、收、魚、蓄、養等一切行事,都要在最恰當的時機中作最恰當的事,若不依時序,該作時不作,生活行為放蕩,則一切財貨都將遠你而去,和你無緣,已得者失,未得者不得。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“人非時行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雲何為六?一者不自護,二者不護財物,三者不護妻子,四者為人所疑,五者多生苦患,六者為人所謗。…人非時行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
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云:“放蕩有六失:一者不自護身,二者不護財貨,三者不護子孫,四者常自驚懼,五者諸苦惡法常自纏身,六者喜生虛妄,是為放蕩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放蕩不已,其家財產日日損減。”上二段經文指出不依時序生活作息、不依時序幹活、經營事業,會招致六種災難,事業不成,謀財不得,已有財物亦將逐漸消耗。綜合所引不同譯本的內容,可歸結不依時序、放蕩之害有:
第一是不能護祐自己:生活日夜顛倒,有礙健康;莊稼不依時令播種,就無收成。各行各業的人從業者,不依上下工時間的規定,就會延誤工作,甚至喪失工作機會,有礙自己的經濟受入,影響自己生活條件,和情緒。
第二是不能護祐自己的財物:不依時依序生活、蓄養、耕作、工作,就沒有好收成、好收入,並且要耗用掉以前的儲蓄。甚至因未按時按進度工作,延誤生產,造成巨大損失,還得賠償損失。
第三是不能護祐自己的妻子:生活日夜顛倒,有礙健康;工作失時失序將遭致損失或丟失工作、或丟去事業、生意、收獲,影響經濟生活來源,一旦如此,就難以養護妻子和兒女。
第四是易被人懷疑:生活工作常不依時序,風評不好,即便能力再強,別人難以信任他,一旦出事故,常成為被懷疑和調查的的對象,自心也常缺乏安全感,恐懼懷疑他人對己不利。
第五是多苦患纏身:因為脫時脫序是事業失敗、收獲不成、人不信任的因素,自己的身心都會受到影響,有了惡因,自然苦難頻頻,連綿不斷。
第六是易招毀謗和虛妄之災:經常脫時脫序延誤工作,生活放蕩的的人,其人其事一定會傳聞於鄉裡和同業間,惡名因此昭彰,而常遭無妄之災。
三、飲酒(含吸食具有麻醉或亢奮腦神經的毒品)招致六種災難:
酒因具有麻醉腦神經、傷害身體和威儀等作用,所以佛將之列為五戒之一。酒害在前章已詳述很多,除前所舉的經文外,佛在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也列出六害云:“若人飲酒放逸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一者現財物失,二者多有疾患,三者增諸鬥諍,四者隱藏發露,五者不稱不護,六者滅慧生癡。居士子!人飲酒放逸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
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云:“當知飲酒有六失:一者失財,二者生病,三者鬥諍,四者惡名流布,五者恚怒暴生,六者智慧日損。善生!若彼長者、長者子飲酒不已,其家產業日日損減。”以下綜合此二經所謂的酒害如下:
第一是損失財物:買酒費酒錢,酒醉容易漏失財物,甚或任人擺布,遭到人財兩害;或被設計構陷,或傷害他人、他物、他命,須賠款了事;甚至延誤工作,遭致災難,禍害自他。
第二是多疾病:酒傷肝膽與中樞神經,好酒者,身體容易罹患肝病、肝硬化、肝癌、胃病和酒精中毒等病。懷孕的婦女飲酒,會傷及胎兒。
第三易與人興鬥諍:酒後神智不清,情緒不能自製,容易與人起糾紛,吵架或鬥毆,遭致刑事。
第四惡名流傳:人皆難信其言其行。
第五易起嗔恚:好酒之人,情緒不穩,多嗔心、多恚忿、多暴怒、多猜疑,難與人和平理性相處,人皆不樂與共。
第六傷害智慧:酒精會迷人心智亂人性,起造種種惡業。
四、親近惡知識會招致六種災難:
此所謂“知識”是指所認識所知道的人,包括親人、師生、同學、朋友、同事、客戶、教友、鄰居、網友、情人、因工作往來等。知識良莠不齊,若能親近善知識,有幸者受到啟發、提攜,一生受用不盡;即使沒有特殊際遇,也能得到扶持,濟度難關,平安一世。若親近惡知識,受到啟發,惡性相薰,朋黨為姦,攜手作惡,則一生禍害無窮。
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“若人親近惡知識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云何為六?一者親近賊,二者親近欺誑,三者親近狂醉,四者親近放恣,五者逐會嬉戲,六者以此為親友,以此為伴侶。…若人親近惡知識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:“惡友相得復有六失:一者方便生欺,二者好喜屏處,三者誘他家人,四者圖謀他物,五者財利自向,六者好發他過,是為惡友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習惡友不已,其家財產日日損減。”
佛陀在此經中指出親近惡知識,等於親近盜賊、騙子,等於親近瘋狂迷醉,等於親近放蕩隨便,等於追逐遊樂嬉戲,等於認惡人為親眷伴侶;自己也會因此而墮落,欺侵他人,懶惰好逸,或以偷、搶、拐、騙謀取他人財物,圖利自己,常犯惡作。若不與惡友絕交,一旦理智蒙眛而顛倒時,就會不好好努力經營事業,已有家財耗盡,尚未賺取的財物賺不到,甚至犯下種種罪行,遭受到種種惡報。
五、迷於歌舞技樂的災難
凡沉迷於唱歌、跳舞、戲耍、遊樂等事的人,往往荒忽學業和事業,一事無成,除了耗損錢財外,也難賺到錢財,甚至賠上自己的健康。現代社會出現問題最多的地方是:網吧、酒吧、歌廳、舞廳、釣蝦場、遊戲機場、撞球店等。這些地方不只是銷金窟、殺時間的地方、耗損生命的場所,也是最容易犯罪和受騙、受傷害的地方。人一旦樂於親近這些地方,樂於這些場所經營的事業,就是人生往下沉淪的開始,如果未能即時跳脫,必會越陷越深,終至不可出拔。
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“若人喜伎樂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云何為六?一者喜聞歌,二者喜見舞,三者喜往作樂,四者喜見弄鈴,五者喜拍兩手,六者喜大聚會。居士子!若人喜伎樂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:“善生!迷於伎樂復有六失:一者求歌,二者求舞,三者求琴瑟,四者波內早,五者多羅槃,六者首呵那,是為伎樂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伎樂不已,其家財產日日損減。”
“波那早”、“多羅槃”、“首呵那”究竟是甚麼?南傳巴利本的善生經,“波那早”作akkhāna(古譚、故事),“多羅槃”作pānissara(手鈴),“首呵那”作kumbhathūnā(大鼓)。
由此可知佛陀對在家人生活中享受歌舞技樂、完弄樂器、說今道古等事,並不是完全反對,主張盡絕,而是告誡世人,不可過度追求享受技樂歌舞等玩樂的生活,否則,玩物喪志。溺於聲色,心思難在事業,心思不在事業上,事業即難以成就,結果新財賺不進,舊財日日出耗,終有一朝山窮水盡,最後萬善皆休,人生變色,只有惡報相伴。
六、懶惰懈怠招致六種災難:
佛法講究精進修行。其實生活就是一種修行,能把人生過得很充實,衣食溫飽,心無憂惱,自由自在,身心安樂,與人為善,自利還利他,福德無缺,這就是好生、善生,但這並不容易!必得正精進才能得之。
凡是患有懶惰、懈怠、放逸、遊戲、晝寢、日曬三竿不離床、工作偷懶不務實、上工遲到早退、開市慢人三刻、採辦緩到半時等毛病的人,注定他事業會不成就,主管厭惡他、老闆炒他魷魚,新財賺不到,只能耗損祖財。
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“若有懶惰者,當知有六災患。云何為六?一者大早不作業,二者大晚不作業,三者大寒不作業,四者大熱不作業,五者大飽不作業,六者大饑不作業。…若人懶惰者,不經營作事;作事不營,則功業不成;未得財物,則不能得;本有財物,便轉消耗。”
《長阿含.善生經》:“懈墮有六失:一者富樂不肯作務,二者貧窮不肯勤修,三者寒時不肯勤修,四者熱時不肯勤修,五者時早不肯勤修,六者時晚不肯勤修,是為懈墮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懈墮不已,其家財業日日損減。”
“早起的鳥兒有蟲吃”,佛陀指出,凡經常藉口天時尚早、天時已晚、天氣寒冷、天氣暑熱、食過飽、腹太饑而不工作者,不能經營事業,即便經營事業,也難有成就。所謂無主黃金隨水漂來,也要及時打撈起來才是你的。擁有良田,因懶惰而不依時序勤耕作,良田成荒地;雖祖傳有大好事業,因好逸惡勞,不精勤經營,事業就會荒廢,新財賺不進,舊財日日少,最後家業敗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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