嘎瑪仁波切:為什麼不把錢佈施給窮人,而去建寺廟呢?

帶著智慧去佈施

不少人有這樣的疑問:為什麼不把錢佈施給窮人,而去建寺廟呢?我剛回國的時候,國外的居士供養了很多錢,我買過幾十萬元大米,一萬多雙鞋發給窮人。後來我發現,送糧食你能發多少個家庭?十萬斤的糧食發下去,一個人能分多少?兩三頓飯就吃完了。這麼龐大的經費灑下去,和灑到大海里一樣,根本看不到,反而養了一批懶人。

由窮人變成懶窮人,這更糟糕。他們會問:下一次大米什麼時候發,下一次還有沒有衣服可以送,就等著你去做這些事。民政部門也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,窮人們跑去問:「低保的錢什麼時候給?」你問他缺糧嗎?他說不缺糧,就是缺酒喝缺肉吃。

所以,救窮人要救他們的腦筋,光靠佈施錢財給他們,完全沒有用。我們都嘗試過,給所謂的窮人金錢,一萬、兩萬、三萬……他還是說不夠用,一年就都給花光了,本來他還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賺些小錢,你給了他錢,他就不做了。

西藏的大昭寺、小昭寺已經有1300多年的歷史了,桑耶寺等古寺廟有1200多年曆史,到現在為止全西藏的人都在「精神消費」這些寺廟,這些地方永遠是藏民心中最神聖的心靈家園。他們認為只要拜過布達拉宮、大昭寺、桑耶寺……就能清除很多罪業,累積很多福報。不僅僅是精神上的平衡與寄託,還有物質上的。

八角街附近的藏民,會講普通話、英語、日語、法語等等語言,就是因為來這裡朝聖的人和遊客太多了,為了這些客戶「活菩薩」,他們一天到晚賣東西,有賺不完的錢。就這樣世世代代依靠著寺廟,一千多年了,還在靠它吃喝。

更重要的是,寺廟和佛學院在源源不斷培養著僧才,不斷帶領著信眾,走在究竟解脫的路上,不斷在利益眾生。如果當時功德主沒有拿錢去建寺廟,而是佈施給窮人呢?

能夠源源不斷供養這些人天導師,去全世界傳教,利益眾生,真的是功德無量!在這個過程中,哪怕你只捐過一塊蓋寺廟的石頭錢,你曾供養過清淨的出家人;寺廟在,就有你的一份功德,法師們講經說法,都會有你的一份功德。你的功德直到成佛為止都不會消失。

這就是累積福報,和我們做投資一樣。投資要看回報率,回報率高,你的收穫才多。如果投資在一塊貧瘠的土地上一點點錢,卻想要豐厚的回報,是不可能的。

對於一個寺廟,如果擁有傳播佛法的能力,就是一個大廟。沒有傳法的能力,充其量也就是信徒點香燒蠟燭,積德的地方,更不要說很多所謂的寺廟,連僧人都沒有,只不過是個旅遊景點罷了。

發心供養正法的駐地和旅遊景點,收穫肯定不一樣。當然,我們要如夢如幻看待,不要執著於追求功德而去佈施,要有清淨的發心,累積福報,還要不斷提陞我們的智慧。


護法信眾就是功德主

興國寺

佛教要發展,要興隆,除了僧眾的熱心弘揚之外,信眾的護持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緣。由於護法信徒的長久護持,才能使佛法源遠流長。因此,凡我佛教弟子當有「佛教靠我」的信念,護持正法,俾使法水常流,人心淨化。

護法的內涵包羅萬象,舉凡參加講經法會或度人前去聞法,是「擁護」;對毀謗三寶者挺身辯護,是「保護」;支持正在受教育的僧青年,是「愛護」。總之,凡是對佛法的傳揚有正面的推動與助益,為佛教貢獻心力、財力、人力者,都是護法。

護法原不分在家出家,然而在家信眾一方面要履行世俗的責任,一方面要投入護法事業中,誠屬難得,因此護法信眾可以說是佛教的功德主。

護法的意義:

護法,就是保護、維持正法。護持佛法的方式很多,諸如建佛寺、塑佛像、印經典、弘佛法、護教難、施財物、當義工等,只要對住持三寶、弘揚佛法有助益的事,都是護法的表現。佛陀曾說:「三寶弟子感念佛陀教化之恩的最佳方式就是實踐佛法,護持佛教,令正法久住。」

佛弟子以財力、物力、人力、精神力表達對三寶的恭敬,稱為「供養三寶」。佛陀在印度建立教團時,所受的供養以衣服、飲食、臥具、湯藥等為主,稱為「四事供養」;當時出家僧侶以托鉢乞食維生,塔廟、僧房及一切生活物品皆仰賴在家信眾的供養,僧侶也因而能夠專心辦道,弘法利生,回饋信徒。

除了四事供養之外,《十地經論》又增列恭敬供養(以香、花、燈、塗、果、樂、幡蓋等表示對三寶的恭敬)和行供養(修行信行、戒行,以實踐佛法,回報三寶恩德)。恭敬供養除了以諸供養莊嚴佛殿外,最具體的展現,便是禮拜佛像,贊頌佛德,恭誦佛經。行供養不外是皈依三寶、奉行五戒、菩薩戒、六度波羅蜜。更積極者,應隨力隨分宣說佛法妙用,啓信世人。《法華經》雲: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第一。」所以,護持佛教當以弘傳佛法功德為最。凡以身、口、意清淨三業來供養三寶,都是護法愛教。

自古以來,許多信眾勇於護法,樂於護法,但是缺乏正確的認知,以致於無法達到護法的目的,或局限一隅,或導致紛爭。因此,吾人應具備護法的正知正見:

護教重於護寺:護持整個佛教比護持某個寺院重要。

護佛重於護神:護持自覺覺他的佛陀比護持有求必應的神明重要。

護法重於護人:護持佛法弘傳比護持某位法師重要。

護眾重於護私:大眾福利比個人私情重要。

護道重於護情:護持有道者比護持私交者重要。

護小重於護老:護持青年佛教比護持老年佛教重要。


應該把錢捐到寺院裡,還是佈施窮人?

達真堪布

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。包括我們做這些善事,都要隨緣去做。你認為:我不應該施捨窮人,應該捐給寺院。這也不一定。只有供養就不要佈施了?上供下施,都得有,按照實際情況,隨緣去做。其實你捐給寺院也好,佈施窮人也好,主要是自己修捨心,發心是很重要的。什麼事情都要隨緣去做,沒有緣,不可能做成。你今天遇見他了,而且要給他施捨,這就是一種緣分。乞丐有很多,你為什麼沒有遇到其他的乞丐,而是遇見他了,給他施捨了?捐給寺院也是一樣。因緣具足了,事情就能做成,緣一散就滅了。「我不應該這樣,不應該那樣……」這是錯的。真正有高的境界與智慧,沒有什麼,做什麼都是很正常的。

 

求來的福報為什麼不穩定?

現在很多人都是那麼認為的:今天念咒了,或者參加法會了,身體上有點舒服了,家裡平安了,事業順利了,就覺得學佛有意義,佛有加持,上師有加持。過幾天身體有點不舒服了,或者家裡又出事了,再或者工作上有點坎坷了,就覺得學佛沒有意義,上師三寶沒有加持了,然後心裡開始產生懷疑,心灰意冷了。

如果你對佛法的理解是這樣的話,你還是沒有領悟佛法。你修的就是人天的福報,修的是世間法,修的是今生,而不是解脫。

你向佛求平安,求健康,求長壽,求發財,就算是求到了,這也是你自己本來的福報。如果在你的命中沒有這些福報,佛菩薩也不能給你。你求到了這些的福報,這也是消耗自己的福報。福報享受了以後就會沒有了,根本不可能永遠地平安、健康、發財。這都是暫時的,無常的。

 

二、修三種供養就是要斷除三種貪執

供養有法供養、力供養、財供養。供養的目的是斷除內心的貪戀與執著。

上等根基的人,他會特別貪執善根和福德。有善根有福德,才能得到佛果,才能脫離輪回,最起碼也能生生世世獲得人天福報。他不會在乎自己的一些能力和財富,這都是身外之物,都是暫時的。善根和福德才是永恆的,才是可以生生世世擁有而不能失去的,才是真正的如意寶。

所以,法供養要斷除對善根和福德的貪戀與執著。你貪執自己的善根和福德也不行,也是成佛的一種障礙。斷除對善根和福德的貪執,這是對上師三寶最大的回報,也體現了最大的恭敬和信心。有信心、有恭敬心的人才能種大善根,修大福報。

力供養是中等根基的人能夠做到的。社會上也有很多這樣的人,他們特別貪執自己的一些知識技術,而不會太執著錢財。因為有了知識技術,錢財自然而然就有了。有的人為了知識,為了技術,能付出很多;等他擁有了這些,就會去執著。力供養就要斷除自己對這些知識、技術的貪戀與執著。

奉獻自己的一切去幫助上師三寶弘揚正法,饒益有緣眾生。上師善知識們都在弘揚佛法,救度眾生。我們可以把自己的能力貢獻給佛的事業,去幫他們弘揚佛法,救度眾生。這樣的心,這樣的行為,都是菩薩心,菩提行,直接到達了菩薩的境界。現在我們也有很多義工,都在奉獻自己。這個機緣多好啊,都要珍惜。你真正做到了,就是發菩提心,行菩薩道,直接成為菩薩了。

你有這個機緣,上師、善知識給你這個機會,這就是自己的福報,要好好地珍惜。這是讓你直接到達佛和菩薩的境界,最起碼是菩薩的境界。弘揚佛法、救度眾生是佛的事業,是菩薩才能做到的。你做到了,你不就成為菩薩了嗎?這也是「頓超」,很快就達到菩薩的境界了。說一百遍,不如做一件事。

財供養是下等根基的人能做到的。這種人特別貪戀和執著錢財。一定要斷除對錢財貪戀和執著,轉而用自己的財富去弘揚佛法,去饒益眾生,去放生、印書、刻光盤、建廟、建塔、塑佛像。

先斷貪念,然後再斷執著。佛法是直指人心的,是對治煩惱,對治習氣的,不是表面上的,也不是形式上的一些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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