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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執與法執,是學佛人最需超越的障礙

學佛第一個觀念,永遠不去看眾生的過錯。看眾生的過錯,永遠污染自己,根本不可能修行。業障深重的人,一天到晚都在看別人的過失與缺點,真正有涵養的修行人卻從不會去看。若每天看見眾生的過失和是非,要趕快忏悔,這就是修行。 

為什麼呢?因為佛家講修定,總看別人有過,永遠不會得定,沒有定就沒有修為。因為心不停地隨著別人的境界轉,不停的著相。“見世間過”是什麼?六根著外面的境界相,著相!著色聲香味觸法,裡面生貪嗔癡欲諸想,才見到世間過。如果不著相,見不到世間過。自己改自己的過失都來不及,哪裡還能有時間去管別人?一管別人,自己就先起嗔恨傲慢心。

宣化上人則說:“狂心頓歇,歇即菩提”,恆順眾生,大處是順,小處是要落實到這些細微的言行上。

學佛的人,最怕的是‘放不下’,內心存有對我或對法的成見,境界現前,遇到與自己想法意見看法不同時,心中就容易生起煩燥與嗔恨心。但如果能夠放開胸懷,以歡喜心去接受遭遇的事物,偏執的心態就將會得到修正,而懂得念念反觀自照,境界反而成為反省的工具與修行之增上緣。 

‘我執’是很嚴重的一種心靈病態,也就是指人無法徹底了解自己,所以對種種有關於‘我’的事物產生錯覺,認定為是我所擁有,是我的,因而過份執著,以至於捆綁束縛了自己。

好比‘人世無常’,但是我們往往不去認識、探究無常是什麼?無法給自己一個健康、正確的觀念,通常誤將世間一切視為永恆;直到有一天,因為疾病,住進了加護病房,才突然感到死亡的恐懼,才開始擔心能不能平安出院!然而,即使在瀕臨死亡時,卻沒想再與死神搏一搏,不會設法為自己住生預做准備,這就是我執的一種錯覺。 

佛曾說:‘人都是活在一種錯覺當中,不知道死神隨時都可能降臨,誤將此‘假我’認為是‘真我’,以‘無常’當作‘永恆’,不知‘生者必滅,會者必離’緣起正觀的道理。 

而所謂的‘法執’,是指無法透視法的真相;是來自於知識上、見解上或宗教信仰上的錯誤執著。單就信仰而言,信仰的本身並無好壞,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與他自身最相契合的宗教,運用智慧理性的判斷、探討為什麼此宗教值得我去信仰;可是有些人就會有一種心態,當他專注於一種信仰時,對其它宗教就一概持否定態度,逢人就只贊歎己宗,貶低他派,仿佛只有他所選擇的宗教信仰才最正確、最優秀,這就是一種法執。  

因此,學佛的人,最怕的是‘放不下’,內心存有對我或對法的成見,境界現前,遇到與自己想法意見看法不同時,心中就容易生起煩燥與嗔恨心。但如果能夠放開胸懷,以歡喜心去接受遭遇的事物,偏執的心態就將會得到修正,而懂得念念反觀自照,境界反而成為反省的工具與修行之增上緣。所以,修行是點滴的工夫,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,但是要做到的確並不容易;一定要歷經琢磨、淬煉,才能夠超越、解脫。古大德不也是如此說嗎:‘不經一番寒徹骨,那得梅花撲鼻香。 

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悟道、成道後,到印度各地弘法度生。透過身教、言教來開示每個人,使之啟發智慧,平息煩惱,達到真正的自在與解脫。 所謂解脫,就是徹底地解放、脫離煩惱的束縛,獲得身、心的清涼與自在;好比一位囚犯當他全身被加上腳鐐手铐時,就沒有自由;可是除去了這些束縛,使得解脫一樣。  

人生活在浩瀚宇宙,受到環境、社會、身心種種內外在因素所拘束、障礙,諸多不得自由。父子、兄弟、夫妻、同事之間,也往往因為一點點意見不周,誰也不肯服輸退讓;為了一個‘我’,彼此僵持不下;為了一個‘我’,因而陷入紛爭、罪惡、煩惱、痛苦的深淵……。

佛說不要用抗拒的心態來面對這個世界,凡事以對立的心態對待,唠叨、抱怨就會不斷,如此便難以寬容的心來原諒、接受他人不同的見解,於是就很難活得快樂、自在。我們想要解脫,一定要先了解心的毛病,面對現實、面對社會,以智慧來圓融事相、超脫凡情。 

俗話說:‘人有三千煩惱絲’。佛說:‘八萬四千煩惱’,不管從深或淺的角度來探討,障蔽自性清涼自在的根本煩惱,終究離不開我見、我愛、我慢、我癡等四大煩惱,而要去除這四大惡源,也唯有從心下手,乃能究竟解脫。  

所謂‘我慢’,是指以‘我’為一己之中心,由此所執之‘我’而形成驕慢心。簡言之,即指自尊心過於強烈的心態。 自尊心過於強烈的人,內心其實是脆弱的、無助的。人常常為了保護自我,不容許他人毀謗、批評,於是雖然給自己套上一個聖人的外殼,其內心卻充滿著高低不平的尊嚴,希望獲得他人的尊重。 

置身在這個婆婆世界,每個人都非常“我慢”,你切記勿祈求他人給你面子。在個人修養方面,應該懂得如何尊重他人,倘若遇到非常驕傲,言語暴躁直沖的人,更應當以忍耐、謙退、柔和之心來應對,如此便可以避免無謂的爭執和糾紛。

而‘我癡’則可說是一切煩惱、痛苦的根源。‘癡’在經典上又解釋為無明,亦即內心無光明、無智慧。人的內心如果沒有智慧,就會有偏差的行為。 

當一個人須藉由外界的贊美過日子,或受到外在環境影響,而激增對物欲的需求,或癡想一步登天、一夜成名之時,他將會因期待與失望,而陷入苦痛焦慮的深淵。

人這社會上,不乏為名為利而汲汲營求高官路祿俸者,而當有那麼一天,讓他從小人物變成了大英雄時,往往會因為過度自我膨脹,遭人所惡所棄,可憐的是他卻身陷其中仍不自知,依然囂張、跋扈,唯我獨尊。他雖然擁有一身虛名,卻得處心積慮維護他的地位、權勢,甚至因此不惜出賣、傷害他人,以保護自己。  

佛說:‘世上沒有任何人能夠給你痛苦,唯有你自己!’智慧之言,的確值得我們深省。  

“我見”:就是看法不同。一般人,都會執著在五蘊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背後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,也就是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’,這種意識型態,就會導致凡事以自我為中心,認為只有自己親眼所見才是對的;由於強烈的‘我見’,致使人與人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,好比夫妻之間,因為看法不同而發生爭吵,兄弟之間因財產分配不均而對簿公堂,這種事情亦多有所聞。 

‘我愛’是指深深執愛著自我,通俗而言,就是所謂私心。

人最大的私心,是愛自己。凡是和自己有切身關系的人情世故,都是他貪戀、占有的對象。從情感的角度來說,夫妻、男女之間的感情,是獨一無二、不容許第三者的介入,連子女對父母的情感,也不容他人占有、分享。從事物的角度來探索,人往往為了權勢、地位、名利,因此患得患失。得不到時,處心積慮想爭取,得到了又怕失去,而失去之後又痛苦懊惱,整個心便完全充滿著這種貪戀、染著、占有的心態而導致內在翻騰不已。  

因貪愛所造成的煩惱,其實是無量無邊。當一個人過分執著於自己所擁有的,沉醉於成就當中,是非常容易迷失的。

事實上,當我們死了之後,什麼也帶不走,只有那些因為功名利碌、私心染著所造下的業,會緊隨著我們生生世世而輪回,所以,想要修行得到解脫,一定要從去除(我見、我愛、我慢、我癡)這四種心態下手。

 法兄們,願我們都能放下一切,好好隨緣了業,速證菩提,圓成佛道!南無阿彌陀佛!感恩一切!


 

淨空法師法語:真的是不見世間過,那你是個白癡!

1 六祖大師在《壇經》上說得好:「若真修道人,不見世間過」。什麼是「不見世間過」,我們要搞清楚;如果把話聽錯了,真的是不見世間過,那你是個白癡!

2 為什麼是白癡?世間人的過失太多了,你連一般人的好壞善惡都不知道,你不是白癡是什麼?你眼也見,耳也聽,眼見耳聽為何不見?心清淨,沒有放在心上,這才是「不見世間過」的真正意思,千萬不能搞錯!

3 一般人只看到別人的過失,不知道自己的過失,那是迷惑,造業。修行人只見自己過,不見世間過,這叫開悟,真正開悟了。

4 悟後,最要緊的是修行。「知過是開悟,改過是修行」,知過、改過,這是真實的功夫!像這一些說法、這一些道理,我們學佛的人,都要搞清楚,都要搞明白,不能把意思會錯!


慧律法師:法愛法執是修行的障礙

法愛,簡單的定義就是:自己認為自己的法很了不起,生貪著心,法愛就是自己認為自己很有修行,或者是自己的法門最殊勝,對法的愛的執著。在座諸位!一定要用佛的心性修行,就是說:我今天修什麼法門,那是我自己的事情,千萬不可以去抨擊任何一個法師,或者道場、一個法門,這個也是法愛的另外一個轉向、變相。攻擊別人,就認為自己對,好朋友談一談,行;邪知邪見不在此限,因為邪知邪見會誤人!八大宗派平起平坐,是站在正知正見的角度說,不是站在惡知見、邪知邪見的角度說。

如果你有一點點智慧(就覺得自己很行,深以為是),這個就叫做法愛,法愛智。對法,你認為你自己開了智慧,很喜歡自己的成就,這個叫做法愛,這個就是智愛,智慧的愛。你務必把這個念頭放下,不要說:我開悟了,別人不開悟,我可以拿一支皮鞭,認為我是般若的皮鞭,我夠當作你們的老師!諸位!這是禪師所忌諱的,你已經落入法愛了。

這個法執的愛一堅持下去的時候,就有門戶之見,就會有攻擊別人、傷害別人,其他的法師講的法,跟我們這個上人講的法不一樣的時候,絕不包容,然後自己奠定自己是正法,然後貼標籤,貼標籤:我就代表正法!好像去釋迦牟尼佛那邊申請了專利,我就是貼上:我是正法的標籤,其他統統不行!沒有寬恕心、沒有包容心,完全站在這種法愛的角度。

法愛是佛門的毒瘤,這個是很可怕的東西!一修行密宗,他就會覺得其他:我們是最上,三密相應,即身成佛。一修學淨土宗,他就會法愛,那就是:我們三根普被,利鈍全收,哪一個八大宗派有這麼偉大的?沒有!禪宗,修禪的人如果有法愛:即心是佛,哪有這麼多的葛藤?對不對?持律的就說:戒為無上菩提本,應當一心持淨戒,戒、定、慧是三學增上,沒有持戒,空談理論,沒有用的!持戒。

有一個出家眾,一個小尼師,去讀了律學院回來,她的師父來跟我訴苦;她的上人沒讀什麼書,書讀得不多,也沒讀過什麼佛學院,她疼愛徒弟,就把這個徒弟送去律學院,專門持律的,去研讀。這個徒弟回來,每一天跟她上人對乾,說:師父!你這個不如法,水果要怎麼排怎麼排。師父!你這個,已經十二點多了還在吃,這個不如法!我們到律學院的時候,十一點半、十一點四十五,筷子就放下!回來一直罵她,說:師父!你這樣不如法、那樣不如法!這個上人很苦惱,來到我這個地方,她說:慧律法師!我怎麼辦?我說:你就當作說徒弟給你增上緣,她講的也不能說沒有道理,叫你持戒是對的,不過方法是錯,因為你是上人,她是下人,下對上怎麼可以對師父這樣說:你這樣犯戒、你這樣不持戒!

她(師)說:她去律學院回來,把我從頭嫌到尾!說我沒持戒,這樣不清淨,過午要幾點……對不對?要怎麼樣怎麼樣做。我們種一個果園,她就說:你這個不如法,出家人種什麼果園,怎麼可以這樣子?那個是殺生!她師父就說:難道要我像你整天坐在那邊,這樣那一堆果園、茶園怎麼辦?這個其實也是無解,這個就是對持戒的一種法愛。持戒不是不對,持戒不是不對,很好;但是方法:如果要糾正人家,要向這個持戒的方向,可以用更慈悲、更柔軟、更彈性的。

自生法愛的意思就是:自己認為自己很有修行,或者對某一個法特別的喜歡、特別的著。《金剛經》裡面講:法尚應舍,何況非法?法還是要捨離的,不是讓你貪著的,法是藉著佛陀所講的真理,從生死的此岸,要讓你解脫到彼岸的,法不是讓你執著的,法是讓你還沒有悟以前暫時依靠的,如果悟了,法法皆空。乃自生法愛,不達修證性空。

只有有法愛的修行人,他才會吵架,爭來爭去,搞個能所;本覺的妙性沒有這個。
以超越法愛、法執;諸位!這個法愛跟法執是修行人最難突破的,當他對法有覺受的時候,或者是有一點點功夫的時候,他寫那個文章起來就不可一世。一個人的法愛、法執是很可怕的,而且束縛於修行人沒有覺察,束縛在修行人的沒有覺察。為什麼?因為修行人都會固執自己的,修行到某一種程度,本來法是要解脫的,他卻把法當作是一種內在裡面自己的財富,可以隨時隨地的炫耀,諸位!拿法來炫耀就是法愛、法執。

所以般若之智覺得以生起。般若之智覺生起之後,又再進一步觀照:此能覺之智以及所覺之理,皆是本自空寂,以皆是如來藏心所現故。因此又破除進一步的法執:甚至對能覺之智(般若智),以及所覺之理,皆能不生貪著。

法執是什麼意思?對自己所擁有的修持覺得很殊勝,叫做法執。自己修的法門愛取不捨,同時貶低別人,有法執、有法愛,就會排斥別人,對法上的執著,對法上的愛。法執斷故,我見、我慢、我執亦斷。因為沒有自己的知見,站在尊重、平等的角度,都應該包容。哪怕哪一個人知見、看法跟我們一樣、不一樣,我們都包容、寬恕。

什麼叫自生法愛?諸位,這一句是講給老修行人聽的,老修行修到一陣子以後,懂得很多的佛學的名相,他就拿這個來自負,拿這個來驕傲別人,認為:我可以為眾生開示幾句佛法了,堪受供養了、堪受禮拜了!這個念頭就壞了,這個叫做法愛。法愛就是認為自己很有修行,貪愛自己的法,認為自己很行。認為自己很行的,就是不行!(選自慧律法師《楞嚴經講座》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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