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絲毫不差啊!10位出家人在閻羅殿的善惡賞罰記
十僧冥報記【十位僧人死後閻王的判決】 (白話版)
這件事是發生在唐懿宗年間。寧國寺有一名僧人,法名紹隆,他在死去五日之後還陽。他告訴大眾云:我與十位比丘,依次第在地府閻羅王前,辨別陽世的是非,判決生前所做善惡,因果差別等事。
之後,僧人紹隆將此事,告訴了悟達國師。(悟達國師就是作《慈悲三昧水懺》的高僧。)國師於是奏明懿宗皇帝,聖上即刻下旨,派欽差訪查各寺,訪查到的寺名,住處以及僧名,與紹隆所說一一不差。均是已死故的僧人。欽差即回宮覆旨核實無誤。
懿宗皇帝言,陰間冥冥中報應之事,原本我們在陽世無法得知。而今有現世靈驗之事,於是刊刻書本流通,使天下僧尼,知因識果,改惡遷善,持戒念佛,能夠往生淨土才是。
第一位是報恩寺的僧人廣福。他在閻王面前說:我生來庸愚智鈍,一生只專修淨土。閻王言,你一生信心和行持兩全,唯缺一願,你應向西念佛發願往生。僧人於是合掌云:「我願生極樂,親見阿彌陀佛。」 當時就見阿彌陀佛大放慈光,手持金台前來接引。
第二位是定林寺的僧人道益。他說:我少年破戒,無罪不造,到了老年得遇善知識,深知因果,於是便改惡向善,閉關苦行。攝心持戒,洗心向道。對來寺的香客,只用寸香的時間應酬,而用功專注,日夜誦念十萬彌陀名號。閻王云:你如是行持,本當上品上生,因你少年破戒,造大罪業,還好是到了老年,回頭悔過能夠慚愧精進為道,仰仗你攝心念佛之力,才得能排遣之前的過失。就像白玉有一絲之瑕,不足稱之為淨。判你先生天堂,之後往生西方。
第三位是寶嚴寺的僧人智達。他在閻王前說:我一生行苦行,但以坐禪為業,閻王道:你主要的行為應對,沒有大的錯誤,但是在細微的行持中,仍有虧缺,對於生死大事未能明了,攝心窮究,你可以得生天界。
第四位是天寧寺的僧人功修。他說:我到中年時,削髮為僧,禮事三寶,歡心建塔造寺,帶領著施主們種福造善,培植生天因緣。閻王說:原你所說的符合天理,果必從因,響必應聲,如果真能因果相應,帶領的人功德最大。但是你將善信所布施銀錢,混亂雜用,雖然說沒有拿來利己以及徒眾,但是卻把所施的錢財用處,移東改西,因果差別,難免遭到果報。你現在建塔造寺福報先成熟,但是混亂雜用的果報,之後仍然會遭報應。於是叫冥差讓他先享福樂,送至宰輔家為子,之後會及第高中狀元,等到福報享盡,再來償還前業。
第五位是雲林寺的僧人真常。他說:我教化四眾,佈施捨財,建造佛像,印贈經書,培因植福。閻王說:出家沙門之體,是以攝心為戒,泯除雜念為道,志在修禪讀誦大乘,心持佛號,不應干預世事,要斷除攀緣世事之心。你雖看似教化眾生,但是求財,貪心便起,即叫冥差,將他送入黑門地獄。
第六位是寶華寺的僧人覺性。他說:我原先官拜刺史,捨去資財造佛塔寺,與大眾結緣植福。 之後,辭去官職,進入佛門。 雖沒有念佛參禪,但是對於禮敬拜佛都沒有缺漏。 閻王說道:你在作刺史的時候,枉顧法律而治人以罪,仗勢取財,拿那些錢財假作造寺,哪裡有什麼功德呢?本來就不是自己的家財,而是來自那些子民血汗之物。之後你既然休官,不貪戀世間的榮華,可以說是聰明之人,但是你沒有致力於了悟生死,又是何等愚昧? 辜負了你辭官為僧的目的,出家是為出三界火宅,求往生西方極樂之安,如果不是為了了悟生死,出家又有什麼益處呢?這對於忠孝兩邊都是有虧失,而且於佛門又有所敗壞。你現在到明鏡台前,一生的功過歷歷分明,哪裡還需要辯白,於是吩咐冥差,將他送入黑門地獄。
第七位是大覺寺的僧人方潤。他在堂下說:我為僧時,講說楞嚴經,華嚴經,楞伽經,圓覺經,法華經以及佛涅槃諸經,帶領大眾,聽法者達千人。閻王道:,講經的法師,是人天的導師模範。應該要為法為人,去除彼我之別。代聖代賢宣道說法,理應須除慳吝貪心。你雖然講經多部,但是卻沒有真正一絲一毫地實踐。,你心圖名聞利養,意起貢高我慢,說我長而彼短,追求精緻的食物,而不能安於粗食,連一名普通僧人的行為都比不上,更不必說有法師嚴持的行誼了,於是吩咐冥差,將他送入地獄。
第八人是清覺寺的僧人妙華。他說:我閉關修行,一心為了了脫生死。閻王聽了大罵道:你假借閉關之名,但是完全沒有正念,身在關房之內,但是心思都在關房外的世俗之中。何況你誑惑婦人,私下來往不斷,終日追求利養,沒有厭足。口裡面說是辦道,假作修行,但是眼愛女色,心中攀緣世事,實際上沒有一點了生脫死之心。只有詐騙財物的各種手段,雖然早晚有做功課,那是做為僧人應該做的事。你卻日夜心想攀緣世俗之事,犯比丘第一重罪,於是叫冥差,送入鐵圍山地獄。
第九位是明因寺的僧人英暉。他說:我住持於古剎,領眾修行。閻王說道:帶領大眾修行是菩薩行,但是你沒有菩薩心,雖說住持法王位,但是你沒有法王之法。修學的宗旨不明,濫佔法席,虛妄談論生死,事實上是為了名利,你開示後學之人,卻引人進入邪途,此乃第一大罪也,又作水陸道場的法事主,而違背先聖壇城法儀,褻瀆上界聖賢,虧弄法界道場,失落金言佛語,這是第二大罪也。你於外現雖似現出威儀,但是內藏過失,持戒不清淨,言論行為全部虧損,而妄稱為善知識,受人恭敬,這是第三大罪也,對於寺中常住財物,你蓄積私藏,只想著關照自己的徒孫們,害得他們同受報應,這是第四大罪也。便馬上吩咐冥司,先發至補經舍,等他補滿水陸經懺,再由功德司較量,等到經懺填還滿足之後,要墮入泥犁地獄受苦,隨他罪業得重報。
第十位是香林寺的僧人名宗悅。他說:我在世時弘闡經懺,代佛宣揚教法。閻王拍案訶責道:你現在到了我面前,還說妄言謬語,人的行為在陽世容易欺瞞世人,但是在陰間卻難隱藏。你一心在圖財獲利,毫無弘闡宣揚佛法之志。即使齋主們非常虔誠,希冀經由佛法經懺超薦亡靈,祈求得到佛法的利益。但是你和寺僧卻放逸優閒,把經懺當作買賣交易之舉,只求施主供養布施的財物越多越好。像你這樣濫用出家人之名,萬千罪業其重如山,在補經舍裡面,等你補誦的經懺重疊如山。而在冥間向我告狀,準備要向你債的債鬼,多如牛毛。
你在陽間積聚財物,貪取女色,買賣婬業,誘引男女,還讓他們動了色心失去節操。一點戒律全都沒有持受,此類比丘,就如盜用佛的袈裟,更是令人痛恨,現在判你墮阿鼻大地獄中,受八萬大劫的苦惱折磨。等你的罪受完畢,再發入畜生道中,以駱駝、牛馬等身,償還檀施齋主的宿債。
閻王將十僧判決完畢,清楚明白之後,讓僧人紹隆,發送還陽。
【十僧冥報記】此文在清光緒十一年,乙酉年九月二十五日,閩邑弟子林晁熙,在福建省怡山長慶流通處,重新刻印版藏發行。